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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6 09:55: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为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现设七个股室一个中心,分别是办公室、创业指导中心、财务稽核股、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股、培训股、失业保险股和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就业分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等法律法规及其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统筹做好全县城镇新增劳动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承办全县就业创业工作具体事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事务,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就业援助以及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管理使用好就业资金。

(三)人员概况

2021年实有编制20名,共有职工32人,其中在职职工18人,退休人员13人,长期聘用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8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9.52万元,占100%。(见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明细表)

                       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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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43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79万元,占23.01%;项目支出1103.6万元,占76.99%。(见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

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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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泸县2021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准期。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采取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的方法,根据我局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我局的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做到数据完整准确。2021年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规定,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收支,年末严格按照财政决算编制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决算编制工作。

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细化项目支出内容,精准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提供准确的项目支撑依据,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编制的合理化、人性化,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准确的报送到县级财政部门,为全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按时完成打下基础。

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原渠道退回财政,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二)执行管理情况

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项指标后,按照资金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6月执行情况,基本支出199.92万元,执行进度60.62%,项目支出2.5万元,执行进度0.01%,原因为2021年9月将就业专项资金不再进行专账管理,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所以上半年项目支出不含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9月执行情况,基本支出248.59万元,执行进度75.38%,项目支出69.33万元,执行进度6.28%,原因为2021年9月将就业专项资金不再进行专账管理,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所以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慢。

11月执行情况,基本支出271.66万元,执行进度82.37%,项目支出600.31万元,执行进度54.4%。

存在问题:全年就业创业资金支出分布集中于第四季度,年内资金支出进度不均衡。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机关厉行节约。

在保证单位正常工作需要和人员经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3)机关节能降耗。

一直遵循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节约用水、用电意识,自觉养成节约习惯,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

2.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情况。

2021年度财政安排下达我县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753万元。我局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促进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民效应,助力企业发展,全力以赴保居民就业。

该项目资金严格依照中央、省、市、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监管、公示等进行规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为大学生、农民工、贫困家庭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大学生提供初始创业支持和指导,为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实现新增就业、帮助困难人员就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和资金保障,圆满完成了2021年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全县就业局势稳定,社会效益显著。2021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689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8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9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6.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3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9.78%;创业补贴30人,求职创业补贴389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疫情期间)36人。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泸县 就业服务管理局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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