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巡察办.docx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县委巡察办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县委巡察办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股、巡察联络股。
(二)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统筹指导和上级巡视巡察联络等工作职能。
(三)人员概况
我办核定行政编制10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第一巡察组巡察专员1名,第二巡察组巡察专员1名,第三巡察组巡察专员1名,第四巡察组巡察专员1名,科员1名)。在岗不在编8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抽调巡察干部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初预算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合理预算总计为303.35万元,年中预算调整增加20.7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5.38万元,全年预算收入支出419.47万元。主要分为基本支出297.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121.7万元两类;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5.38万元。本年度总收入支出41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69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58.09%,公用经费50.51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12.04%,项目支出121.25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28.91%,财政应返还额度4.02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0.96%。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见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明细表)
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明细表
部门:中共泸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合计 | 324.09 | 324.0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4.53 | 284.53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225.05 | 225.05 |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162.82 | 162.82 | ||
2011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1.79 | 91.7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96 | 16.9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6.96 | 16.9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6.96 | 16.9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78 | 10.7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0.78 | 10.7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98 | 8.98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8 | 1.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82 | 11.8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82 | 11.8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82 | 11.82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见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
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
部门:中共泸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415.44 | 294.20 | 121.2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75.88 | 254.64 | 121.25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375.88 | 254.64 | 121.25 |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254.64 | 254.64 | 0.00 | |||
2011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1.34 | 91.34 | ||||
2011106 | 巡视工作 | 29.91 | 29.9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96 | 16.96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6.96 | 16.96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6.96 | 16.96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78 | 10.78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0.78 | 10.78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98 | 8.98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8 | 1.8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82 | 11.82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82 | 11.82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82 | 11.82 | 0.00 |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包括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
2020年10月,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泸县2021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准期。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采取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的方法,结合我办实际和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我办的预算编制工作,人员经费预算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审核过的工资进行编制,切实做到数据完整准确。2021年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规定,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收支,年末严格按照财政决算编制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决算编制工作。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细化项目支出内容,精准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提供准确的项目支撑依据,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编制的合理化、人性化,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准确的报送到县级财政部门,为全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按时完成打下基础。
2021我办收入决算总计为324.0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24.0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5.3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02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支出执行上我办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项指标后,按照资金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我办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办在保障单位正常工作需要和人员经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 2021年度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
(3)机关节能降耗。
遵循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养成节约习惯,从食堂的光盘行动以及办公室的用水、用电做起, 打造“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2.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办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总额共计121.25万元。我办都是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高效合理地使用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巡察业务经费 | |||||
预算单位 | 泸县县委巡察办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1.25 | 执行数: | 121.2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1.25 | 其中-财政拨款: | 121.2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2021年两轮常规巡察、村社区巡察“回头看”及各项专项巡察圆满完成 | 圆满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对19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同步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并抽调巡察力量配合开展联动巡察、提级巡察、机动巡察;开展市县联动县区交叉巡察;巡镇带村延伸巡察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 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 指标 | 完成保障2021年两轮常规巡察、村社区巡察“回头看”及各项专项巡察圆满完成 | 完成巡察县直部门10个、镇(街)5个、园区2个,国有企业2个,完成对村社区巡察“回头看”,配合市委开展粮食供销领域专项巡察等
| 完成巡察县直部门10个、镇(街)5个、园区2个,国有企业2个,完成对村社区巡察“回头看”,配合市委开展粮食供销领域专项巡察等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 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 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三个巡察组巡察期间各种费用 | 121.25万元 | 121.25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现问题,促进发展 | 发现问题,促进发展 | 发现问题,促进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巡察组满意度 | >96% | >97%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预算单位满意度 | >97% | >98% |
(二)财务管理情况
1.我办成立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内部控制规范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做假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严格按泸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时上报各项报表及自查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办在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绩效四个方面,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完成了部门职能职责,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总体评价为良。我办“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预算编制方面得分10分,预算执行方面得分20分,综合管理方面得分36分,整体效益应用方面得分29分,合计总得分95分。
(二 )存在问题
我办编制人数较少,抽调人员多,日常公用经费不够;2021年4个巡察组专员配备齐全后,项目经费紧张;财务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缺乏广度和深度,财政资金效用效益有待提高;人员流动性大,财务工作人员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财务业务水平。
(三)改进建议
1.逐渐增加我办编制人数,逐步提高工作人员财经意识,在保障项目经费的前提下勤俭节约、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2.通过各种方式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中共泸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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