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县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有效内需发挥好消费基础作用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商务和会展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泸州市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泸商建〔2020〕4号)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泸县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方案》的通知(泸县商发〔2020〕57号)文件和《泸县继续开展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泸县商发〔2020〕89号)文件。
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制定了《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划拨2020年泸县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经费补助的请示》(泸县商发〔2021〕6号)文件。
根据活动要求,在限定时限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商处购买7座以下排量为2.5L(含2.5T)家庭自用车(含新能源汽车,不含摩托车、三轮车、皮卡车、货车及双排座小货车等),户籍所在地是泸县的购车人,按照1000元/辆的标准进行补助。购车人提供购车人补贴申请、购车销售发票复印件、购车合同、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购车人本人银行卡(社保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经企业初审后报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建股审核。活动结束后,由县财政提供资金保障,并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向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予以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已达到预期目标,所有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申报资料的收集汇总,电话访问,抽查等进行绩效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泸县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项目于2021年1月12日向县人民政府申报补助资金6.5万元,通过审核,3月10日获批6.5万元全面用于本次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补助。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0年泸县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计划补助资金6.5万元,到位资金6.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所有补助资金按照每辆1000元的补助标准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通过银行打到补助和个人银行账户,补助资金于3月全部发放到位,发放率100%。资金支付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指导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先报备后宣传,采取自愿申报,通过企业初审,主管部门再审,最后按流程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泸县2020年分别开展了2次为期2个月的泸县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两次活动累计符合补助标准共65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已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活动共拉动全县销售汽车200余辆,符合补助标准65辆,促进消费2000余万元,活动氛围凸显,群众购车意愿高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次活动得到群众青睐,项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项目目标完成率100%,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二)相关建议。
建议多开展类似促销活动,延长活动时间,提高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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