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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融媒体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电视高清制播能力提升项目)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29 10:46: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泸县融媒体中心标清电视播出系统已使用了9年,落后于当前主流的县级播出系统,且使用年限过久,存在播出安全隐患。按照计划,泸县融媒体中心电视高清制播能力提升项目分两期,第一期主要内容为新增电视高清播出系统一套,包含电视高清节目播出、存储、传输等配套设备一批,项目已于2021年6月24日完成标清到高清建设并进行试播,于2021年10月14日验收通过。第二期在建设中。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电视高清升级后,提高泸县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信号质量,实现泸县综合频道高清播出,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更好地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提升群众的观看体验,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增强县级媒体的公众影响力。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项目和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县财监绩〔2022〕1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自评小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内容逐一考核自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告处理签》NO.ZX-113号批示,泸县融媒体中心电视高清制播能力提升项目费用140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

2.资金使用。泸县融媒体中心电视高清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期金额106.9万元,目前已支付项目总金额的95%合计101.56万元,剩余项目总金额的5%合计5.34万元作为质保金于一年后项目无质量问题时支付。项目第二期在建设中,资金尚未使用。资金支付依据、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中心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出纳按岗位分设、印鉴分设管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符合会计管理要求。资金执行按照“三重一大”审批程序进行,申报资金手续完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泸县融媒体中心电视高清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期于2021年6月10日起由我中心牵头开始建设,成都东方盛行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项目于2021年6月24日完成建设并进行高清试播。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并于2021年10月14日验收通过。泸县融媒体中心电视高清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期在规划建设中。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泸县融媒体中心电视高清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期已完成建设验收,泸县综合高清频道已正常播出。项目第二期仍在规划建设中。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泸县新闻综合频道播出信号的质量大幅度提高,泸县融媒的公众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提升,泸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的实施,在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的同时,为观众带来了更加优质的节目体验,增加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群众满意度达90%。

可持续性效益:本项目的实施,满足了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了文化生活体验感,提高了县级新闻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二)相关建议。

泸县融媒体中心 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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