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泸县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中央资金80万元,项目于2021年1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政府并批复,项目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修复农田田埂、生产便道和提灌渠74.5km,其中修复农田田埂0.5km;生产便道1.0km;通过修复受损提灌站7座,修复改善提灌渠73.0km。
年度目标:开展项目方案编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复的方案进行,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项目中央资金80万元,已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未支出。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符合相关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以农业农村局为业主,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所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于2021年1月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县政府批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可改善灾毁设施,让损毁的道路、田埂、提灌和管道等设施重新恢复使用。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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