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泸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500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政府并批复,项目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整合省级财政秸秆收储运项目资金,计划开展秸秆直接粉碎还田45万亩,施用秸秆腐熟剂3万亩,建设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生产线各1条,在全县建设秸秆收储大棚4座,购置秸秆粉碎机4台,开展秸秆收储运机具补贴,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前期方案编制,开展设施建设,设备和物资购置,开展秸秆收集堆沤。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复的方案进行,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项目中央资金500万元,已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未支出。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符合相关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所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完成前期方案编制,建设收储大棚4个,配套设施设备,开展物资购置,完成秸秆收集堆沤900吨。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可收集处理秸秆1.5万吨,创造经济效益600万元;实施秸秆堆沤还田,可增加土壤肥力,减少化肥使用,同时有效解决秸秆禁烧问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进度有所缓慢,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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