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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8 15:55:53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97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农〔202094号)精神,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101.71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按照泸县农发〔202064号和泸县农发〔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站股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进行抽查。覆盖20个镇(街道),共40个村,800余户农户。

(二)政策总体评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是国家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保护政策;是鼓励农民切实加强农业资源保护,杜绝耕地撂荒,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的重要政策;政策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对推动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政策设计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制订目标科学,政策目标明确合理,支持范围与政策规划匹配,目标设定与客观需求一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国家的“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目标一致。都是以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为目的。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制度机制顶层设计完善,与耕地撂荒整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统筹协调、互为补充,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

3.政策实施对象覆盖全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覆盖全县20个镇(街道),25.8313万户得到补贴,补贴面积达到58.6933万亩。

4.政策标准制定合理协调,针对性强,对象明确,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补充。我县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155.07元每亩补贴给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保障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政策执行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且对代耕代种、户口转变、人员变动、五保户、整体消亡户等做了明确规定,做到政策实施对象识别精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泸县农村商业银行直接兑付给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与其他资金分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与其他惠民惠农项目实施对象协调衔接,精准契合;实施对象与政策预期匹配。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的,2020年的政策在2019年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规定。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及时准确,合理可行。

3.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各镇(街道)核准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财政局直接拨付给泸县农村商业银行,由泸县农村商业银行直接兑付给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与其他资金分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政策专项实施过程中方式方法同向。

(三)政策效果

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民惠农政策,按每亩补贴155.07元兑付给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全县核实补贴面积58.69万亩,共兑付9101.7万元,极大的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绿色生态为向导,推动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的惠民惠农政策。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来,我县耕地质量得到提升,粮食种植面积连续增加。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群众满意度达到98%,农民种粮积极性高。

四、存在问题

补贴系统不成熟,对错、漏农户没有进行识别和预警,造成工作量极大增加;同时,没经过系统培训,镇(街道)工作人员对补贴系统不熟悉,操作困难。数据统计工作量大,由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农户多,然而部分农户外出打工或者没有社保卡,造成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无法及时兑付。基层工作人员变动频繁,补贴工作不能做到及时的交接。

五、相关建议

(一)落实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面积核实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补贴面积申报和从严审核制度。县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强对资金、农户账户信息和“一折(卡)通”发放到户的监督监管,保证补贴资金安全兑付到农户手中;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户补贴面积的抽查审核监督,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积极探索创新补贴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资源保护,使种地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兑付到户;县农村商业银行按要求及时通过“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顶风作案、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监察委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严格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由县农发行按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通过补贴系统核准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直接拨付给泸县农村商业银行,由泸县农村商业银行直接兑付给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要与其他资金分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要切实做好数据报送工作,分析和应用统计信息数据,加强补贴资金、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家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58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年度 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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