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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8 17:30: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9号)文件,泸县农业农村局、泸县财政局关于呈报《泸县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泸县农〔202046号)向泸县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以“泸县人民政府关于《泸县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泸县府函〔202046号)”进行了批复。

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报账和监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物资统一实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社会招投标,推行“专业监理、业主、群众监督和监督部门”的四位一体质量监管机制。项目建立了专账核算,专人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全县建设酿酒专用粮(高粱)基地6万亩,在百和、潮河、方洞和牛滩等8个镇实施,详见实施情况表。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酿酒专用粮生产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函〔2020218号)文件要求,建设酿酒专用粮(高粱)核心示范片,8个示范片面积7000,单个核心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500酿酒高粱高标准规范化栽培示范基地:品种选用产量高、米质优、抗性好泸州红糯高粱;技术规程推行“五统一”,即统一漂浮育苗、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操作规程。

泸县2020年酿酒专用粮(高粱)基地实施情况表

序号

实施镇

基地建设面积(亩)

核心示范基地面积(亩)

1

百和镇

8000

1000

2

潮河镇

11000

1000

3

方洞镇

8000

1000

4

海潮镇

6000

500

5

牛滩镇

9000

1000

6

奇峰镇

5000

500

7

天兴镇

6000

1000

8

喻寺镇

7000

1000

合计


60000

7000

2、项目绩效目标。酿酒专用粮(高粱)核心示范基地通过规范化栽培施肥及管理、病虫统防统治、适时收割等环节,单产达到300公斤以上,增产5%以上,亩降本增效200元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泸州“着力打造白酒金三角,实施白酒千亿元战略”和发展名酒产业打造现代化“中国酒城”的定位,决定了将大力发展酿酒高粱产业,而泸县处于高粱生产核心区,种植面积在全市居第一位,项目申报实施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150万元,安排使用如下:

1、酿酒专用粮(高粱)核心示范基地建设安排资金140万元,其中规范化栽培补助80/亩,施肥及管理、病虫统防统治、收割分别补助40/亩。

2、高粱品种筛选等试验示范、技术指导、专家咨询、测产验收、考察培训学习等安排资金10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们把做好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工作提到了至关重要的议事日程.在资金管理上,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避免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主要措施有:

1、项目建立了领导组、督查组、财务组等机构,使项目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严格按项目批复的内容和实施方案进行组织、实施,制定责任,签订有关合同,明确工作职责。

2、建立了专账核算,专人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严审支出的真实性,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实施点进行监督和调查,以便督促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3、严格按项目方案、进度、工程质量拨付资金和发放物资,支付手续合法,兑现农户必须签名,该公示的项目必须公示,该招投标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该政府采购的物资、设备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接受农民、社会的监督。

4、各级部门加强了项目监管,农业主管部门十分重视,经常进行指导和检查;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项目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从而保证了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

总之,项目实施财务制度健全、落实财务制度措施得力、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按照《泸县酿酒专用粮(高粱)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全县建设酿酒专用粮(高粱)基地面积6万亩,在百和、潮河、方洞、喻寺、海潮、天兴、牛滩、奇峰等8个镇实施,面积分别为0.8万亩、1.1万亩、0.8万亩、0.7万亩、0.6万亩、0.6万亩、0.9万亩、0.5万亩,其中建设酿酒专用粮(高粱)核心示范片8个,面积共12000亩,据统计,8个镇完成项目面积6.01万亩,其中核心区面积1.22万亩,通过酿酒高粱高标准规范化栽培示范基地建设,品种选用产量高、质量优、抗性好泸州红糯高粱;技术规程推行“五统一”,即统一漂浮育苗、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操作规程,取得了良好的增产增收效果。

723日,受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泸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泸县实施的省级酿酒专用高粱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测产验收。专家组实地考察示范片后,在潮河镇选择有代表性的田块6个土块的高粱进行现场收打测产,平均亩产达到335.0公斤。最高亩产五谷寺村9社李定元责任地2.2亩,种植品种为泸州红1号,亩产达到366.7公斤。通过实地考察与现场验收,专家组认为泸县酿酒高粱基地建设项目示范片品种和技术推广到位率高,效果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据统计,8个镇项目实施面积项60125亩,平均亩产321.2公斤,按照平均收购价6.6/公斤,亩产值2120,扣除成本1120元,每亩纯收益1000元;项目实施增收6012.5万元。其中核心区1.22万亩,平均亩产345.0公斤,亩产值2277,扣除成本1150元,每亩纯收益1127元。项目区按照订单合同开展了收购,大部分收购价6.6/公斤,海潮镇等泸州老窖基地收购价8.2/公斤。

项目带动全县酿酒高粱种植面积10.2万亩,平均亩产316.0公斤,总产3.223万吨,比去年增加1.073万吨,增49.9%。亩产值2086元,扣除成本1120元,每亩纯收益966元,比去年增加156元;促进全县增收9853.2万元。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高粱种植成本增加,今年劳动力、种子等农用物资成本上升每亩成本同比增加70-80元。

2、基础设施薄弱制约着粮食规模化生产,特别是田间便道和水利设施不够完善,制约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和高粱规模化种植。

3、农村劳动力缺乏,科技应用移栽质量有待提高,6-7月的雨日天气多,也影响了小部分迟播迟栽高粱获得高产。

(二)有关建议

早做生产规划和安排,尽早开展技术培训;高粱生产关键还是要抓早播早栽、实现趋利避害;推广优良品种、方块育苗、漂浮育苗和宽窄行、垄埂栽培等规范化栽培技术,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58


财政 泸县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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