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6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执法能力建设)9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用于提升县渔业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善渔政执法装备和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硬件和软件,提高渔政综合执法能力。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建设要求相符、绩效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资金共91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91万元分成四部分完成。一是购置执法车辆30万元;二是购置执法服装19万元;三是购置执法设备26万元;四是维修维护、燃油费用等16万元。我局将加快其资金使用进度,同时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制度,项目建设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项目采购完成后组织局监察室、计财股验收,验收通过完成项目支付。本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资金专项用途要求,编制《泸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支持长江禁捕)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进行执法车辆、执法设备采购,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1. 项目经济效益。
2. 项目社会及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渔政执法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为提高渔业资源再生能力,逐步恢复江河珍稀特有鱼类的自然环境,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渔政执法的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问题。
(二)相关建议。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泸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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