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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江禁捕退捕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9 09:35: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长江禁捕项目(长江禁捕退捕607.5万元,渔业执法能力建设91万元)川财农【2020】165号,项目资金607.5万元;关于解决长江流域退捕转产配套资金的请示(泸县农【2020】138号),项目资金307.8645万元;关于解决长江流域退捕转产县级配套剩余资金的请示(泸县农【2020】143号),项目资金226.7355万元。三个项目资金合计1142.1万元,除用于渔业执法能力建设91万元外,其余资金均用于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养老保险补贴。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现场评价选取渔民较为集中的太伏镇、兆雅镇、海潮镇、牛滩镇198位渔民进行问卷调查及访谈,渔民满意度98%

(二)政策总体评价。

中央资金及地方资金对渔民进行养老保险补贴,充分体现了国家和地方对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彰显了对退捕渔民的关爱和关心,有利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顺利进行。养老保险补贴得到了管理者和渔民的高度点赞。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政策设计。

1.目标科学: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目标明确合理,支持范围与政策规划相匹配,目标设定与客观需求一致。

2.项目协同:政策专项间制度机制顶层设计是不存在缺陷或缺失,统筹协调、互为补充,无交叉重复的情况。

3.对象全面:政策实施对象覆盖全面。

4.标准合理:政策标准制定合理协调,每位渔民补贴3.75万元,考虑对象、区域、环境、经济发展等因素设定政策标准。

(二)政策执行。

1.实施对象精准:政策实施对象识别精准,不同项目实施对象协调衔接,精准契合;实施对象与政策预期匹配。

2.政策调整及时: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及时准确,合理可行。

3.执行机制同向:政策专项实施过程中方式方法同向,不存在相悖或不合理。

(三)政策效果。

民生保障类:补贴方法制定、补贴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科学合理,补贴结果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等因素。政策实施对象中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排他性规定等,政策实施后相关受益群体的整体满意度达98%,通过满意度情况汇总分析政策在顶层设计、制度构建、管理实施及成效各环节均达到预期目标。

四、存在问题:

五、相关建议:


政策支出绩效评价 报告 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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