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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5 16:00: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农〔2019〕202号)文件精神,提前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90.17万元,其中强制免疫资金535.7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资金154.4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养殖场户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建设要求相符、绩效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资金共690.17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强制免疫资金535.7万元,分别用于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经费410.72万元、基层防疫补助122.3万元、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财政直补规模养殖场1.55万元、购买强制免疫效果评价检测试剂及耗材1.13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154.47万元。已完成资金兑付411.85万元;正在核实拨付至基层的防疫服务经费和“先打后补”疫苗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等待拨付。我局将加快结余资金使用进度,同时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制度,项目建设由畜牧与兽医兽药股、执法大队承担,项目建设完成后组织局监察室、计财股验收,验收通过后完成项目支付。本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统一采购,县级按实逐级支付疫苗采购款至省农业农村厅,最终由省级支付至各疫苗供应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疫苗的签收和发放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制,建立疫苗管理台账,由各镇(街道)组织防疫员实施强制免疫或发放疫苗到规模场。

2.购买强制免疫效果评价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检测试剂用于检测强制免疫抗体产生情况,用来评价强制免疫效果。按照局内控制度要求,采取一般的询价方式进行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严格验收。

3.基层防疫补助及“先打后补”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免疫质量及免疫数量等情况,划拨基层防疫补助经费至各镇(街道),用于支付防疫员补助等支出。按照“先打后补”项目实施方案,对满足补助条件且申报补助的养殖场,经验收合格后进行疫苗经费补助。经验收,2020年全县有2家养殖场通过验收。

4.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实施情况。

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全县养殖环节病死猪84014头(30斤以内2746头),对各镇及无害化处理企业(泸州正羽农业有限公司)所需补贴资金进行统计造册,全县共需补贴资金6583644元,现已全部核对完毕并开具相关手续。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全县免疫猪口蹄疫115.93万头(次)、牛羊口蹄疫6.3万头(次),小反刍兽疫5.05万头(次),高致病性禽流感834.15万羽(次),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2020年全县共检测血清样品763份,综合免疫抗体合格率89.6%,超过免疫抗体合格率70%的年度指标值。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财政直补规模养殖场2家,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要求。

2.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全县养殖环节病死猪84014头(30斤以内2746头)均已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先处理后补助、谁处理谁受益原则给予补助。目前已全部完成清理核对工作并申请财政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强制免疫实施有利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减少畜禽发病率,提高存活率,促进养殖业发展,从而增加养殖收入。

2.项目社会效益。提高我县对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能力,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保障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生态效益。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有助于引导养殖户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增强环保意识,减少因随意丢弃病死猪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4.服务对象满意度。强制免疫给养殖户带去养殖技术,提升畜禽存活率,降低死亡率,养殖场(户)满意度高,得到好评。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强制免疫过程中,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百姓生物安全意识增强,存在少数养殖场(户)拒绝防疫员入圈舍开展免疫工作的情况,需要防疫人员多次解释。

(二)相关建议。加强免疫宣传,强化养殖业主防疫主体责任意识。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5日


年中 财政 动物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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