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0年特聘防疫员补助经费3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特聘(乡)镇动物防疫员13名,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建设要求相符、绩效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资金共39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全部用于特聘防疫员补助。项目自2020年9月实施,周期为一年,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我局将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制度,项目建设由畜牧与兽医兽药股承担,项目建设完成后组织局监察室、计财股验收,验收通过完成项目支付。本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现有特聘防疫员6人,因2020年8月招聘的特聘防疫员中陆续有人员离职,导致人员减少,将继续招聘防疫员7名;项目实施的满意率达到100%。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9月共招聘特聘防疫员8名,其中2人未入职、2人离职,后补招2人,现共有6名特聘防疫员。本项目经费用于解决防疫员补助3万元/人/年。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缓解了我县防疫力量不足矛盾,提高了我县对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能力,效益显著。
2.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后,特聘防疫员工作得到肯定和认可,满意度高,得到好评。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因前期招聘报名人员不足、对离职防疫员补位有延迟,导致特聘防疫员未招满13人。
(二)相关建议。加快推进特聘防疫员补招工作。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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