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34号)文件精神,泸县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日7日完成了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县政府审批。27日,县政府下达了《关于同意<泸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县复函[2021]19号),方案正式获得通过。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蔬菜大棚维修和蔬菜种子的免费发放,降低种植大户受灾损失,以此激励县域内蔬菜大户种植积极性,增加蔬菜种植面积,确保受灾发生后不至于出现蔬菜供应短缺,保障蔬菜供应充足。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按照方案要求严格实施,与资金申报文件完全一致。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属于省级救灾专用资金,泸县总计300万元,其中蔬菜救灾资金为60万元,文件下达后就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划入县财政专用账户。
2. 资金使用。
(1)蔬菜种子采购。于2021年2月23日通过询价方式完成了蔬菜种子采购,2月23日向中标单位泸州廷刚农资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并签订供销合同。2月24日,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种子配送到指定地点,并在县农业农村局监察室的监督下,局计财股、产业发展股共同通过了验收,验收合格后于2月25日免费分发到户。预计5月底完成资金拨付。
(2)蔬菜大棚维修。2021年2月农户根据受损情况上报,经镇、村两级审核,县级进一步核实情况汇总。补助对象于2021年5月20日前全部完成大棚维修,目前县农业农村局正在监察室的监督下,组织局计财股、产业发展股进行验收。验收对象需提供相应佐证资料,验收合格后通过大户提供的账户进行补助资金拨付。预计6月底完成资金拨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分简单的物资采购和先建后补两个板块,但均无复杂的财务处置和会计核算事务。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制度和机构设置健全,整个项目完全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故不存在任何不规范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 种子需求和蔬菜大棚维修。农户根据受损情况及生产需要,上报并申请补助金额。镇、村两级根据农户上报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情况进一步核实,结合泸县受灾情况严格把关,突出重点灾区和重点支持环节,合理分配资金,提高使用绩效。
2. 种子采购方式。因种子采购资金量小,不符合公开招标方式,故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蔬菜种子采购和发放已全面完成,蔬菜大棚维修正在组织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1. 蔬菜种子采购。本次共采购的9.994万元蔬菜种子中,包括密本南瓜800筒、豇豆300公斤、黑皮冬瓜160筒,共提供蔬菜种植面积1000余亩。据测算,这批蔬菜种子种植后可收获蔬菜1500吨,可为种植户增加经济收入340万元。同时,通过免费发放蔬菜种子,进一步提高了种植大户的积极性,增加了蔬菜种植面积,确保受灾发生后不至于出现蔬菜供应短缺,保障了蔬菜的充足供应。
2. 蔬菜大棚维修。本着宜用则用,宜修则修,无法维修者重新建设的原则,全县4个专合社、4个家庭农场、2个公司和3个种菜大户对其受损的212.63亩蔬菜大棚开展了维修和建设。整个维修费用110余万元,通过此次救灾资金项目补助,为蔬菜经营主体减少损失50万元,得到了他们的积极拥护和支持。这不仅提高了其种植的积极性,还为维护政府在百姓心中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此次大棚损失维修受灾面积达514.3亩,受损面积212.63亩,涉及7个镇和1个街道的多个经营主体,量多面广,经营主资料准备质量参差不齐,需要镇村级和县农业农村局对大棚维修的审核验收时间较长,致使项目完工后无法及时兑现资金补助,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二)相关建议。
农业是弱势产业,自然灾害会打击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国家农业救灾资金的发放,有利于老百姓重塑信心。希望上级部门加大这一版块的扶持力度,在老百姓受灾后,尽量照顾到所有受损农户都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减低其损失,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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