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经济工作会酒业奖补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内容摘要
2020年经济工作会酒业奖补资金共计70万元,奖补依据为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酒类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泸县府发〔2019〕5号),其中奖励补助泸州蜀泸酒业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首次进入泸州市“小巨人或小巨人培育”企业奖补资金60万元(10万元/户);奖励补助泸州大龙酒业有限公司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奖补资金10万元,奖励补助符合政策要求。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由县酒类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镇(街道)、园区、企业下发奖补资金申报文件,企业进行申报,乡镇(街道)、园区予以审核,经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单位评估、审核,按照政策予以奖励补助。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得分94.3分。泸州大龙酒业有限公司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奖补资金10万元已奖补至企业;泸州蜀泸酒业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首次进入泸州市“小巨人或小巨人培育”企业奖补资金60万元待拨付。通过全县经济工作会奖补,提高了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的积极性,对推动我县酒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绩效分析
1.通用指标情况分析
资金运用符合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酒类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泸县府发〔2019〕5号)文件奖励补助依据和规定。
2.分类共性指标分析
资金使用符合推动泸县酒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推动泸县酒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我县酒类企业壮大发展有重要意义。
3.分类特性指标分析
我县现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111张,配制酒证7张;有实体生产性酒类企业94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2户,“小巨人”酒类企业6户。
四、存在主要问题
无
五、相关措施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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