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摘要
2018年县级酒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符合《泸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泸县府发〔2017〕24号)要求,奖励包括泸州蜀泸酒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奖励补助资金共计4.2万元,实施中。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由县酒类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镇(街道)、园区、企业下发奖补资金申报文件,企业进行申报,乡镇(街道)、园区予以审核,经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评估、审核,按照政策予以奖励补助。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得分30分。
(二)绩效分析
1.通用指标情况分析
符合《泸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泸县府发〔2017〕24号)要求
2.分类共性指标分析
资金可促进我县酒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持酒业加大市场拓展工作力度。
3.分类特性指标分析
我县2017年共有6家企业参加成都春季糖酒交易会,近年来,企业参展意愿进一步增强,我县企业在成都春交会、泸州酒博会、贵阳酒博会、上海酒博会等均有布展。
四、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县财政经费紧张,该项奖励补助资金未予以兑现。
五、相关措施建议
待财政经费到位后,及时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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