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泸天化麦王汇兴水务有限公司受泸县政府委托运营污水处理厂(站)41个,其中一级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个(含嘉明石燕工业污水处理厂、云龙一体化)设计日处理总量为20050吨;二级场镇污水处理厂21个,设计日处理总量为7000吨/天;设计日处理总量为27050吨/天。其中7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名沱江标准,13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21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B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
41个集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总量为27050吨/天,年处理水量674万吨,要求13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21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B标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县财监[2021]6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自评小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内容逐一考核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泸县集镇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费用1894.84万,资金及时批复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止2020年底,项目资金到位1894.84万元。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截止到2020年底,实际支出1894.84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各项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泸县集镇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费用实行专账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健全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出纳按岗位分设、印鉴分设管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符合会计管理要求。资金执行按照组织部“三重一大”审批程序进行,申报款项手续完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泸县人民政府与泸天化麦王汇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泸县污水处理运营框架协议》,按照《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内容,县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对污水处理厂的运维进行监督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泸县19个镇街污水处理厂1-12月共计处理生活污水674万吨,处理水质分别达岷沱江标准、一级A标准、一级B标准,符合污水处理标准。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保障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对保护水体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提高泸县集镇基础设施水平,极大地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有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一个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经济效益:集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可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促进项目周边地区的发展空间和商业利用价值,对泸县的集镇经济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
生态效益: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本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境内河道及下游的水体水质,对保护地下水水质有促进作用,提高污水收集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群众满意度: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积极为本项目献计献策。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泸县集镇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面完成。集镇产生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及处理,改善了集镇容貌,提高卫生水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无。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