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省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从2020年1月26日开始,全面进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实战状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从宣传引导、清扫保洁、消毒消杀、执法监督、物资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压实属地责任,筑牢疫情防线。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县财监[2021]6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自评小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内容逐一考核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相关支出经费193.1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底,分四批实际到位193.1万元,到位资金为抗疫特别国债。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截止到2020年底,实际支出193.1万元,其中:防治设备42.75万、防护物资7.76万、消杀物资20.36万、人员补助17.13万(1421人次)、后勤保障4.77万,其他宣传类100.33万,各项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相关支出专项费用实行专账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对超出1000元以上支出均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等结算。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健全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出纳按岗位分设、印鉴分设管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符合会计管理要求。资金执行按照组织部“三重一大”审批程序进行,申报款项手续完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疫情防控工作日常运行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纪检、财务部门对运行支出情况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发放传单、入户宣传、广播宣传、执法宣传等方式,向行政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市民法制观念和防控意识。深入包联社区、小区开展宣传工作,张贴宣传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出动宣传车318车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张贴疫情防控通告、发放倡议书等350余份,开展联防联控宣传76场次。
2、加强垃圾清运,保障整洁环境。一是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提高所有垃圾清运车辆清运频率,减少垃圾在收集点的留存时间,降低病毒传染风险。全县统一安排组织车辆79台,工人239名,共突击转运处置生活垃圾315车次,约2700余吨。二是特殊处理有害垃圾。在城区(县城)居民小区、公共道路、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共计设置了437个废弃口罩桶;在镇村街道、村庄设置411个废弃口罩收集桶,覆盖村社区224个;组织4台车辆用于全县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宣传、转运、督查,共计清运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2620.71kg,由四川绿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3、全面消毒消杀,维护县城安全。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始,储备消毒液5.5吨,利用多功能抑尘车、洒水车对县城市政道路每日进行喷洒消毒,每日均派5名市政工人对花园干道、九曲河公园、健康公园等市民公共休闲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坚持每日人工喷洒消毒水2次,每日消毒面积约100万平方米,确保人行道、绿化带、座椅、公共设施等每个角落全面覆盖,泸县一中和电子机械校两处隔离点启用后,每日派10名市政人员,一天24小时制分两班倒,对隔离点公共区域及进出车辆人员进行消毒;将两台路面养护车设置为专用清洁消毒车,配备2名专职消毒人员每日对县城45个垃圾收集站点、800余个果皮箱每日进行3次消毒;为县城38座公厕配备喷雾器,由公厕管理人员每两小时对公厕消毒1次,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5次,并在所有公厕洗手台设置洗手液供市民使用;对28辆环卫作业用车、垃圾压缩中转站进出站车辆按要求进行消毒;两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每日进行3次全面消毒。在收集转运乡镇特殊垃圾过程中,消杀生活垃圾收集点34670个、公厕4430座次、车辆2257辆次、垃圾库9670座次、压缩中转站480座次。
4、强化执法监督,有效管控疫情。加强县城区公共区域人员聚集管控。一是严禁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区域开展棋牌活动。二是严禁占用城市公共区域开展广场舞等娱乐健身活动。三是严禁占用城市公共区域开展文化娱乐、促销宣传和其他大型活动。四是及时汇报紧急拆除了温泉商业街的“网红街”打造景点,避免了晚上布展时较为集中的人员聚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全员出动,全员参与,检查建筑工地26个,检查销售中心14个,对县城各小区巡查60余次,责令21家非食品经营门店停止营业,发放宣传资料850余份。参与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执法组集中执法检查8次,对20个镇(街)开展应急执法巡查,协助镇(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检查农贸市场25个,检查门店280余家,检查大型卖场4个,对3500余行政相对人和市民群众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规范占道经营460余起。
5、充分保障物资,服务疫情防控。疫情期间物资储备共计口罩69800个、防护服700套、额温枪11把、一次性手套10200个、消毒液6吨、喷雾消毒酒精84瓶、消毒酒精1770斤等物资,单位自行采购了口罩5600个、温度计10支、橡胶手套1000副、雨鞋670双、大小喷雾器70个、喷雾消毒酒精380瓶、洗手液200瓶、护目镜200副、雨衣500件,建立台账,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单位职工、一线环卫工人、一线执法队员、机关后勤人员等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需求。
6、开展包联工作,筑牢疫情防线。按照县防疫指挥部安排部署,每天安排22人次到联系社区五个小区开展相关包联工作,宣传防疫知识、排查外来人员、劝解人员聚集。累计派出工作人员430人次,劝导疏散聚集余人2356次,劝导关闭非生活必需场所17家;使用小喇叭播放防控知识8198条;设立小区出入岗5个,累计登记认出人员13011次,其中14天内返泸人员31人,协助社区开展外来人员摸排登记375人,累计开展重点人员“五包”人22次;组织人员消毒小区165次;发放疫情防控物资,其中酒精51斤,消毒液10斤,口罩7个,口罩专用收集桶2个,110双一次性手套,喷雾器5个,发放防护服3套;协调矛盾纠纷20余次,排查发现并督促封堵小区管理漏洞6处。同时,每天轮流安排4人次到联系镇六个村(社区)开展督查考核,抽调机动人员接受县级统筹安排。
7、保障用水用气,指导企业复工。一是为配合县政府把星宇职业技术学校作为疑似病例的临时安置点,安排110余名环卫工人对星宇职高宿舍楼进行突击清扫,并协调泸州兴泸水务集团泸县分公司和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立即开通该校水和燃气,保障安置人员的日常用水用气需求。重新安装灶具4口,购买4套热水设备,共计花费12635元。二是为企业提供口罩、消毒酒精等物资保障。目前共计为13家企业提供口罩300余只,提供消毒酒精230余升。按照县防控指挥部要求杜绝人员聚集,指导企业尽量错峰收费,调整缴费工作时段,组织人员有序缴费。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疫情预防控制能力,有效遏制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清扫保洁、消毒消杀等工作的开展,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对控制因感染疫情将支出的公共卫生费用起到积极作用。
可持续效益:疫情防控设施设备的配置,对预防后期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有效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相关支出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面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运行有效控制了疫情发展,保障了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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