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司法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行业的依法治理。
3.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外商台商投诉工作。
4.指导管理司法所、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和干警培训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泸县司法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有行政编制46名,参照公务员管理10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60人,其中行政人员43人,参公人员6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结转639.4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11.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0.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9.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0万元,项目支出400.7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81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95万元,项目支出600.77万元。2020年年终结转项目资金32.12万元(主要为业务装备经费,结转到次年完成支付)。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泸县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编制预算。2020年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规定,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收支,年末严格按照财政决算编制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决算编制工作。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细化项目支出内容,精准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提供准确的项目支撑依据,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准确的报送到县级财政部门,为全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按时完成打下基础。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项指标后,按照资金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2020年度,我局预算总额1850.84万元(其中:2020年年初结转639.4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11.38元),2020年1-6月实际支付869.32万元,1-9月实际支付1441.20万元,1-11月实际支付1655.09万元;1-6月实际支付进度为46.97%,1-9月实际支付进度为77.87%,1-11月实际支付进度为89.42%。
(三)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24.18万元(为年初结转业务装备经费,在本年度完成支付)及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我局遵循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食堂的光盘行动以及办公室的用水、用电做起,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在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不该报销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严格把支出控制在年初的预算指标内。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相应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我局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到账务处理规范,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严格按相关办法执行。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在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绩效四个方面,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完成了部门职能职责,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全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财务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缺乏广度和深度,财政资金效用效益有待提高,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部门预算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泸县司法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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