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
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综合中队、车管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管控中队、护学中队等,年末财政供养人员数为63人。本年机构无变动。
(二)机构职能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公路巡逻,维护公路交通秩序;指导派出所开展乡村公路路网秩序管理及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各内设中队职能如下:
(1)综合中队:负责大队行政事务、文书处理和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研究制定预防对策;负责大队财务管理工作。
(2)车管中队:负责全县轻便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其机动车牌证补发、核发业务;负责轻便、普通两轮、三轮摩托车驾驶证的申领、考试、核发及其驾驶证的补发、核发业务;开办上级车管部门授权的各类机动车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考试工作。
(3)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负责全县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对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维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管理;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系统的管理;负责全县剧毒化学品运输审批系统的应用管理。
(4)城区中队:负责玉蟾街道城区及玉蟾街道办事处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5)管控中队:负责日常交通管理以及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警情、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监控、交通信号控制、机动车布控预警、交通诱导及信息发布、客运、危化品车辆3G视频监控;负责辖区智能交通工作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及应用;负责辖区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部署、执行;负责交通通信保障,承担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网络通信、视频传输等的建设和维护;接受上级指令、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做好指挥调度、警情处置、问询投诉等日常工作;负责交警大队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6)护学中队:负责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巡逻管理和秩序维护;协助校车安全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对学校周边交通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实施交通疏导,对违法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和纠正;并负责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7)各片区派驻民警和辅警负责各驻地镇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
(1)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年初财政供养人员数为63人,其中:政法机关人员61人,行政工人2人; 2020年年末财政供养人员数为63人,其中:政法机关人员61人,行政工人2人。
(2)财政预算补助开支的长聘人员(协警)2020年年初数为96人,至2020年12月底,财政预算补助开支的长聘人员(协警)为116人,长聘人员变动原因:全县各乡镇新增协管交通辅警各1名,共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收入情况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安排数为184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261.33万元,项目支出安排58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1760.90万元相比,增加了80.43万元,增幅为4.57%;年度执行中,泸县财政局调增我队收入预算570.82万元,其中:调增基本支出经费272.52万元,调增项目支出经费298.30万元。调整后2020年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收入预算数为2412.1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2909.5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2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4.5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9年增加280.48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0.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84.98万元,但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04.5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本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对预、决算和绩效目标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和绩效目标上报的相关工作;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管理和预、决算、绩效目标申报的有关规定,对全年预、决算收入支出和绩效目标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认真填写预、决算报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总结预、决算和绩效目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下年工作更好地开展。2020年,根据县级主管部门的预、决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真实地在泸县公众信息网上公开了我队2019年度的部门决算数据和2020年的部门预算相关信息。
我队针对县财政和总队安排的经常性项目资金和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均根据大队及各中队实际工作需要和装备需求,通过仔细研判,认真细化预算,以保障机关运转和履职、履责。
2020年财政拨款结转数为188.8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0年,我队对1-8月份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未进行中期评估。1-8月,我队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86.60万元,占2020年预算金额131.58万元的65.81%;项目经费支出376.20万元,占2020年预算金额1147.76万元的32.77%。1-12月,我队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31.58万元,占预算金额的100%;项目经费支出958.96万元,占预算金额1147.76万元的83.55%。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0年,我队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任务稳步推进,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完成了大队的日常工作任务。同时,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和使用,按已审核资金到达情况稳步实施相关项目,物业管理费、交通事故处理费、被装购置费、交通智能监控设备、疫情防控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我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需求,切实发挥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
2020年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财政拨款收入数为2412.15万元,比上年减少12.13万元,减幅0.50%。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2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4.5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686.15万元,共计收入3098.30万元。
2020年,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909.50万元,其中:
A、基本支出1950.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8.96万元,比上年增加385.23万元,增幅为26.87%。其中:⑴工资福利支出1817.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的构成情况是①基本工资239.02万元,②津贴补贴741.81万元,③奖金31.63万元,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77.51万元, 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28万元, 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3万元,⑦住房公积金51.83万元,⑧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4.25万元。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构成情况是①遗属生活补助0.84万元,②独生子女奖励金0.16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31.58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减幅为0.19%。日常公用经费的构成情况是①办公费11.25万元,②维修费2万元,③手续费0.37万元,④邮电费17万元,⑤水费4.90万元,⑥电费23.11万元,⑦差旅费13.32万元,⑧专用材料费2.04万元,⑨公务接待费0.24万元,⑩工会经费4.86万元,⑾福利费4.87万元,⑿其他交通费用38.45万元,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5万元,⒁培训费0.12万元。
B、项目支出958.96万元,比上年减少104.50万元,减幅为9.83%。项目支出的具体构成情况是: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614.64万元,其中:办公费15.04万元,印刷费2.71万元,咨询费2.20万元,邮电费5.27万元,物业管理费49.68万元,维修费18.86万元,租赁费18万元,专用材料费40.89万元,被装购置费18.51万元,劳务费190.76万元,委托业务费67.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1万元。
②资本性支出344.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2.63万元,增幅为112.95%。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7.7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3.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8.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74万元。
(2)机关厉行节约。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比2019年的“三公”经费支出96.57万元减少54.08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②2019年采购了公务用车2辆;③执法执勤用车老旧维修费用较高。2020年与2019年“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2019年预算 |
2019年决算 |
2020年预算 |
2020年决算 |
决算数增减额 |
增减率%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
公务接待费 |
3.45 |
3.45 |
4 |
0.24 |
-3.21 |
-93.0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93.12 |
93.12 |
42.25 |
42.25 |
-50.87 |
-54.62 |
其中:购置经费 |
36.00 |
36.00 |
0 |
0 |
-36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7.12 |
57.12 |
42.25 |
42.25 |
-14.87 |
-26.03 |
合计 |
96.57 |
96.57 |
46.25 |
42.49 |
-54.08 |
-56 |
2020年与2019年“三公”经费人均支出情况: 2019年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职人员159人,其中:民警61人,工勤人员2人,协警96人。2020年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职人员179人,其中:民警61人,工勤人员2人,协警116人;2020年与2019年“三公”经费人均支出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人):
支出项目 |
2019年在职人员数 |
2019年决算支出数 |
2019年人均支出数 |
2020年在职人员数 |
2020年决算支出数 |
2020年人均支出数 |
人均增减率%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
公务接待费 |
3.45 |
0.02 |
0.24 |
0.0013 |
-93.04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93.12 |
0.58 |
42.25 |
0.236 |
-54.62 |
||
其中:1、购置经费 |
36 |
0.23 |
0 |
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7.12 |
0.35 |
42.25 |
0.236 |
-26.03 |
||
合计 |
159 |
96.57 |
0.60 |
179 |
42.49 |
0.24 |
-56 |
(2)会议费支出情况:无。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培训费支出数0.12万元。与2019年相比,培训费增加0.12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2020年,我队着重对机关水、电的使用加强了管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强调各办公室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使今年水电消耗同时所有下降,分别下降18.33%,24.25%(因考场于2019年6月起用电单独计价,扣除考场月用电约1.6万元后计算)。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⑴2020年我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违法查处。2020年,共查处交通违法146094起,交通违法总数较2019年同比上升19.29%。其中客车超员19起,无证驾驶3574起,酒后驾驶1102起,货车超载568起,涉牌涉证483起。
②车管业务。2020年,共办理驾驶证业务26504个,机动车业务72272个。
③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及时率≥99%,互联网约考比例≥99%,现场查处交通违法程序规范,认定、录入准确率≥99%等相关质量指标均较好完成。
按时办结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按时办结各类交通违法案件等达到100%。
⑵ 2020年,我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保稳定、保安全”为工作目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等。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各时段交通违法规律等,有针对性的在城区或各乡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对工程运输车、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实施重点监管;对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无证驾驶、酒驾、涉牌涉证、假牌套牌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有效净化交通环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2.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我队无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无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无
(四)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我队严格执行泸县财行【2016】9号、【2018】9号,泸县财采【2019】2号等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遵守《泸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泸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泸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队绩效考核评价总分值为65分,根据绩效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我队绩效考核实际得分为58.65分。(详见附表)
(二)存在问题
①存在问题:执法装备采购无法精准预算,年初预算与实际采购存在调节性差异。
②原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队存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的变化而变更采购预算,而且,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变更装备采购的情形。
(三)改进建议
改进措施:在编制采购预算时结合资产软件分析可能报废的常用装备,同时要求各中队上报采购预算时尽可能考虑周全、精准。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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