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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泸县审计局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6 15:34: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审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建议,贯彻落实审计工作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县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审计内容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各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宏观调控的建议。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和县级重大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泸县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县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行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泸县审计局核定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31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泸县审计局2020年部门收入决算数61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4.77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泸县审计局2020年部门支出决算数1,03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98万元,占54.12%;项目支出475.50万元,占45.8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财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编制了预决算报告、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年初预算编制时编制总体预算,执行时会同县财政局进行立项细化。结余结转按照财务规定进行管理。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2020年6月、9月、11月、全年执行进度及中期评估均达到本部门执行进度。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资金按进度有序执行,切实有效保障了审计局行政的正常运行,确保了审计局很好地履行职能,财政资金的科学有效管理,保障了审计局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经常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审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2020年泸县审计局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0元;因2020年未开展专项会议,会议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用6.30万元与上年持平,相比年初预算7.00万元减少5.7%。

3)机关节能降耗。

2020年机关水费2596.5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1%;电费165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9%;汽油费15947.5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天然气费7716.3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和增加供应晚餐。

2.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20年泸县审计局无省级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泸县审计局无专项资金。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泸县审计局无专项预算项目。

(四)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培训费管理制度、其他经费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及审批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泸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317号,我局收到《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各股室分工及责任,通过努力,审计局部门自评工作进展顺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泸县审计局预、决算编制充分、目标明确。财务管理较规范、资金支出合规合理。合理使用部门财政拨款资金,推进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财政财务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全年的审计任务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等方面的重点工作。

(二)存在问题

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票据合规性审核、报账及时性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按规定审核票据;提醒经办人员及时报账。
    2.提升基层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部门预决算编报准确性和科学性。


预算 支出 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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