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5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司法局及县财政局工作安排,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度收到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21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49万元、业务装备经费32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7万元、司法救助经费8万元,疫情防控经费5万元,资金到账率为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我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要求执行,严格限制开支范围,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单列科目记账,实行专款专用;办案补贴安排及时,装备采购审批手续规范,做到各项资金使用严格把关,确保无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坚决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020年度我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已拨付121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49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和开展业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等;法律援助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业务装备经费32万元,用于开展基层司法业务工作办公及信息化建设的装备、设备采购;司法救助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的拨付;疫情防控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了各股、室、中心、大队对2020年度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评,2020年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司法行政总体工作已达目标任务要求,考评认为2020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良好,达到预期总体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有效补充了我局的财务缺口,缓解了经费使用紧张局面,确保了单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我局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圆满完成各级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矛盾纠纷调处情况。202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149件,调解成功4121件,涉案金额2370.61万元,调解成功率99.33%;排查纠纷14572次,排查发现纠纷881件,预防纠纷80件,无因调解不当造成矛盾纠纷升级恶化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情况。2020年底列管社区矫正对象515人,解矫247人,年底在矫268人,其中缓刑259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全年共接受委托社会调查评估79件,完成评估报告79份。警告26人次,训诫5人次,重新犯罪3人次,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为5.8%。2020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93名,严格按照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要求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录入率达100%,对在押服刑人员信息核实累计1220起,核实率100%;认真落实刑释人员安置帮扶政策,发放一次性生活过渡补助62人,金额6.32元。全县各级安置帮教机构对刑释回归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
(3)法律援助和办案业务情况。全年共完成咨询解答3012件,完成率100.40%;完成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68件,完成率303.64%;完成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人次1970人次,完成率103.68%,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4)司法救助情况。司法救助经费用于向家庭确实困难的在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以及监狱服刑人员家属三类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全年为14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押服刑人员家属和刑满释放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3.50万元;为11名家庭确实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2.20万元。通过向特殊人群发放司法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特殊人群生活上的困难,保持了特殊人群思想稳定,起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深入推进了党委依法执政,持续深化了政府依法行政,全面提升了全县各级领导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有力提升了群众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泸县被省委确定为14个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县之一,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依法治县成效明显,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治建设成果。
(2)全面完成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物质保障和业务培训指导,推进了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中山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全覆盖和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应援尽援,强化了弱势群体维权保障,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
(3)通过对刑释解矫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等活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过渡性安置,维护了社会稳定;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要求,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教育成为守法公民,为社会稳定了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全面完成了各类目标任务,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服务对象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强化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资金支付到位。同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不断提升转移支付资金保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泸县司法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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