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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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疗保障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环保、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撰和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制度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电话:0830-8189688

(二)医药服务和待遇保障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制定全县经办服务规程,规范经办服务窗口建设。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疗保障目录准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体系。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电话:0830-8993785

(三)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督促做好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和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建设,负责建设全县医保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平台。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责任,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牵头组织实施。

电话:0830-8185902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475号

电话(传真):0830-8189668

上班时间: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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