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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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现状,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的规划;组织实施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四)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县公安法制建设。

(五)组织、指挥公安侦查工作;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的侦查;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八)负责全县消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警卫对象来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 负责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和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组织、指挥、协调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负责对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制定全县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的配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七)指导林业公安的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

泸县公安局设5个综合管理机构、15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监所和20个派出所。

(一)综合管理机构设置

1、政工室

电话号码:8195311

负责公安局科级以下干部、民警、警辅人员考核和考评工作,并向党委提出任免、交流、调配意见;负责实施全局队伍建设活动、民警、警辅评先创优活动、表彰奖励、工作目标考评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警籍、警衔、录用、职称、警用证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人事劳资工作。组织、指导全局宣传思想工作,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搞好对外宣传和便民服务,和谐警民关系。指导全局警营文化建设。

(1)队伍建设教育股:负责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全局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及队伍管理,收集、掌握、分析全局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措施,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规划,组织公安民警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2)宣传股:研究制定公安宣传工作规划,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对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工作情况进行对外对内宣传、报道,构建和谐警察公共关系;组织、指导、开展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各种警营文化活动,繁荣警察文化。

(3)人事股:负责全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及辅警人员的人事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民警职级、警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资福利、优抚优待、双考等工作;负责民警职工年度考核、人事任免、干部选拔聘任、民警聘用等工作;负责全局群团、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政法院校新生政审、实习鉴定等工作;协调、联系警察协会工作。

2、中共泸县纪委 泸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号码:8195315

监督检查县局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执行情况。对局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施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违犯党纪、政纪、警纪的案件以及重要的违纪案件。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督检查的案件中的领导干部、民警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协助局党委管好党风、政风、警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受理全局监督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控告、检举。对全局财物活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督促检查有关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3、警务保障室

电话号码:8195395

负责研究拟定全局警务经费装备计划、公安装备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各项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分配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和装备,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经费预算、决算;负责采购物资手续的办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机关车辆、各种警用装备的管理,并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4、机关党委

电话号码:8195310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机关干警、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警、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收缴。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党委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心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办公室

电话号码:8195301

   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上传下达,按领导批示传阅处理各类文件、归档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年度工作安排、计划的拟定,起草、审核主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公安内部信息收集、审核、挂网和调研;负责全局性会议的承办、安排和信息撰写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处理、12345来电的处理;负责保密、档案、史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执法勤务机构设置

1、情报指挥中心

电话号码:8195308

负责接受报警求助和指挥处警工作,接受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举报、投诉;协助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和执行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挥、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处理相关警务活动;研究制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对策措施。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上报有关社情和公安信息,负责信息调研、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1)指挥调度股: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受理报警、求助和对民警的举报、投诉;根据警情,实施指挥调度,实现快速反应和组织整体作战;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交通、火灾和治安、自然灾害事故以及重大庆典集会、文体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等,指挥、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处理相关警务活动;掌握全县及周边地区涉及社会稳定、治安秩序和交通状况的重要动态,并提出对策、建议;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科技通信股: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负责全局的科技管理和通信建设工作(包括有线、无线通讯),做好局机关电话、图像、电视电话会议等技术服务工作,保证全局的语音、图像、数据通信的畅通和安全,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和服务。

2、法制大队

电话号码:8195411

负责研究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起草、审核、清理、汇编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安法律文书;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律服务、法规咨询、法制宣传、法制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工作;指导、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等案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刑事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县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

电话号码:8195319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掌握全县国内安全动态,研究制定对策;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和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宗教、民族、意识形态等特殊领域以及社科文化领域、机关团体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隐蔽力量建设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内设综合中队、基础中队、侦查中队。

(1)综合中队: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传递、反馈、评定和处理,综合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掌握全县国保工作情况,负责大队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基础中队: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基础调查、社会调查、专项调查;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文保工作、情报信息处理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对台和文化保卫工作。

(3)侦查中队: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邪教案件、线索的侦查、调查工作;负责闹事苗头、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搜集和秘密固定违法犯罪证据工作。

4、刑事侦查大队

电话号码:8195389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侦查,组织勘查刑事案件现场,侦破刑事案件,攻克大要疑难案件;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负责全县刑事犯罪信息的搜集、整理、储存、管理、和报送使用,掌握刑事犯罪动态;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统计、分析、上报,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刑事科学技术,进行刑事技术鉴定、认定,法医检验、痕迹检验和化验等工作;指导片区刑警中队和直属中队、派出所侦破刑事案件;负责刑侦基础工作、特情工作,录入、撤销全县网上在逃人员、命案、系列性侵财案件、被拐卖人口、被盗抢机动车等信息,为全县侦破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持。

刑事侦查大队内设重案中队、基础中队、综合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按地域分设刑事侦查一中队、刑事侦查二中队、刑事侦查三中队、刑事侦查四中队、刑事侦查五中队、刑事侦查六中队。

(1)综合中队:负责大队行政事务、文书处理和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全县刑侦工作信息;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统计、分析、上报,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接待外调人员,处理上级来文、来函等工作。

(2)重案中队:负责危害大、影响大的重特大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和疑难案件的攻尖克难;负责打黑除恶工作,侦办黑恶势力、重大团伙犯罪案件。

(3)基础中队:负责刑侦基础、刑事特情建设,追逃、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刑侦基础业务工作;负责刑事侦查阵地建设和控制工作;负责跨省网上在逃人员信息户籍地签收、核查工作,同友邻省、地市刑侦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对全局各部门追逃工作进行指导;做好“命案”、“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系统”、“机动车被盗抢信息系统”、“网上追逃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涉黑涉恶人员信息资料。

(4)刑事科学技术室: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法医检验、刑事化验、痕迹检验等刑事技术工作,建立完善物证档案,发现、搜集、提取、储存、运用各类痕迹物证,分析全县刑事犯罪特征和规律;开展法医学检验鉴定。

(5)刑事侦查一中队:实际以刑事侦查大队城区中队运行,负责侦办玉蟾街道办事处、福集镇辖区内发生的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6)刑事侦查二中队:实际以刑事侦查大队侵财犯罪侦查中队运行,负责侦办全县成片性、团伙性、跨区域性的侵财类犯罪案件;掌握全县侵财类犯罪案件发案形势、规律,制定打防控措施;指导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

(7)刑事侦查三中队:实际以刑事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运行,负责组织开展涉黑、恶线索摸排和核查工作;侦办涉黑组织、涉恶集团案件;提出乱点整治工作意见和建议。

(8)刑事侦查四中队:实际以刑事侦查大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侦查中队运行,负责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分析研判工作;侦办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组织开展预防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9)刑事侦查五中队(该机构保留,业务分到各相关派出所):负责牛滩、天兴、潮河、海潮镇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开展刑侦基础建设。

(10)刑事侦查六中队(该机构保留,业务分到各相关派出所):负责云龙、奇峰镇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开展刑侦基础建设。

5、交通警察大队

电话号码:8193869

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公路巡逻,维护公路治安秩序,先期处理发生在公路干线上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以及救援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乡村公路路网秩序管理及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交通警察大队内设综合中队、车管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护学中队、管控中队,按地域分设城区中队、兆雅中队、玄滩中队、嘉明中队、得胜中队、云龙中队。

(1)综合中队:负责大队行政事务、文书处理和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研究制定预防对策;负责大队财务管理工作。

(2)车管中队:负责全县轻便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其机动车牌证补发、核发业务;负责轻便、普通两轮、三轮摩托车驾驶证的申领、考试、核发及其驾驶证的补发、核发业务;开办上级车管部门授权的各类机动车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考试工作。

(3)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负责全县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对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维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管理;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系统的管理;负责全县剧毒化学品运输审批系统的应用管理。

(4)护学中队:负责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巡逻管理和秩序维护;协助校车安全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对学校周边交通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实施交通疏导,对违法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和纠正;并负责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5)管控中队:负责日常交通管理以及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警情、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监控、交通信号控制、机动车布控预警、交通诱导及信息发布、客运、危化品车辆3G视频监控;负责辖区智能交通工作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及应用;承担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网络通信、视频传输等的建设及维护;接收上级指令、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做好指挥调度、警情处置、问询投诉等日常工作;负责交警大队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6)城区中队:负责福集城区及福集镇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7)兆雅中队(该机构保留,人员派驻到各派出所):负责兆雅、太伏、云锦、立石、百和镇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8)玄滩中队(该机构保留,人员派驻到各派出所):负责玄滩、石桥、毗卢镇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9)嘉明中队(该机构保留,人员派驻到各派出所):负责嘉明、喻寺、方洞镇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10)得胜中队(该机构保留,人员派驻到各派出所):负责得胜、牛滩、天兴、潮河、海潮镇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11)云龙中队(该机构保留,人员派驻到各派出所):负责云龙、奇峰镇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6、治安管理大队

电话号码:8195384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破《刑法》规定管辖的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参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及全县保安服务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内设治安行动中队、派出所工作指导中队、户政管理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

(1)治安行动中队:负责搜集掌握社会治安情报信息,负责指导、承办全县有较大影响的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的侦查;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以及县局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负责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的接报、查证、批转、督促等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突出治安问题、区域性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负责、组织、参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派出所工作指导中队:负责大队行政事务、文书处理和文件的起草工作;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全县治安信息、统计报表。了解、掌握派出所业务工作及基础建设基本情况;制定派出所发展规划;负责派出所机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核工作,规范派出所勤务制度及内务建设;指导派出所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指导派出所等级考核与评定;指导派出所抓好安全防范、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内务管理和情报信息等工作;指导社区警务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指导派出所队伍建设和岗位训练工作;探索、总结派出所工作经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等物品的购买、销售、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的审批和安全监管;负责旅店业、印章刻字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文化娱乐业、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二手手机交易市场、金银首饰加工业等行业场所的审批、备案和监管,以及其信息系统录入、上传等日常工作;履行烟花爆竹管理职能;开展由政府组织的各项联合专项检查;负责征兵政审工作。

(3)户政管理中队:检查、指导全县各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计算机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升级换代、公民身份证的申、换、补领、人口统计等工作;指导、办理实有人口迁入、迁出、变更和身份证管理等户籍业务工作;指导派出所加强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和工作对象管理,指导派出所对五刑人员实施监督、考察。开展相关户政业务培训工作,规范户政公开事项,督查收费和户籍业务的规范执行情况。

7、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号码:8188141

负责出入境办证大厅工作,为中国公民出国(境)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负责管理外国人及港、澳、台入境人员居留、旅行,以及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的管理;负责境外来人接待工作和对外合作事宜;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电话号码:8195320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经济犯罪案件;掌握全县经济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案、打击对策。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内设综合中队、经济犯罪侦查一中队、经济犯罪侦查二中队。

(1)综合中队:负责大队行政事务、文书处理和文件的起草工作,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全县经侦工作信息;负责接受报案、信息录入、报送、研判;分析掌握全县经济犯罪的规律、特征,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制定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的方案和措施;负责档案管理、内务管理。

(2)经济犯罪侦查一中队:负责侦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

(3)经济犯罪侦查二中队:负责侦办涉税、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经济犯罪案件。

9、禁毒缉毒大队

电话号码:8195336

负责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强制戒毒案件和涉毒劳教案件;落实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开展毒品预防、禁毒宣传教育和对吸毒人员进行戒毒及社会帮教工作;负责全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禁毒缉毒大队内设综合中队、缉毒中队、禁毒中队。

(1)综合中队:负责县禁毒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掌握、传递全县禁毒工作信息,登记、保管和及时上交收缴的毒品、毒资,全面掌握辖区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信息,负责大队行政事务、文书处理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2)缉毒中队:负责办理涉毒行政、刑事案件;负责办理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案件。

(3)禁毒中队: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新型毒品的监控和打击处理;收集涉毒情报信息;开展禁毒宣传和“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

10、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电话号码:8195413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掌握分析全县信息网络情报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并制定对策。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内设网络安全监察中队、网络安全侦查中队。

(1)网络安全监察中队:负责监督、管理辖区经营性、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监督、检查辖区计算机安全产品销售市场;负责收集、掌握、分析、研判网络情报信息,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大队行政事务、文书处理和文件的起草工作,收集、整理、综合上报有关信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2)网络安全侦查中队:承担全县涉案计算机和电子数据的保全以及现场勘查工作;受理查处全县涉及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案件;接受市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处置中心的调警、处警任务;承办涉及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方面的其它工作。

11、巡逻防控大队

电话号码:8192768

主要承担泸县县城的巡逻防控、反恐防暴、维稳处突、动中备勤、便衣抓现工作。承担部分接处警,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各派出所的巡逻防控工作,着力建设三级巡防体系。

巡逻防控大队内设综合管理中队、巡防中队、快反中队、图巡中队。

(1)综合管理中队: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和审核把关、后勤服务保障。

(2)巡防中队:负责巡逻警区的公共安全、治安秩序、公民救助;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参加处置灾害事故、民间纠纷等工作。

(3)快反中队:负责重点区域、点位的巡逻防控和快速防爆处突任务。

(4)图巡中队:负责管理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负责运用视频图像信息处置警情等工作。

12、警务督察大队

电话号码:8195315

负责对全局各部门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研究拟订全局公安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局各部门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深入掌握了解基层实情,客观真实反映基层单位和民警实际困难和需求,开展调研式督察,当好机关与基层的桥梁和纽带围绕公安机关中心工作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开展现场督察。负责维护全局各部门及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13、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犯罪侦查大队

电话号码:8195345

负责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我县食品药品安全。

14、建筑领域犯罪侦查大队

电话号码:8183837

负责受理全县建筑企业的报警、举报案件,搜索全县建筑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提出预防和打击建筑领域违法犯罪的对策和措施,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帮助和指导建筑企业加强自我防范。

15、案件管理中心

电话号码:8163020

负责收集、监督各执法部门受案登记、立案情况;对刑事案件立案、不予立案进行审核;对执法部门提请立案审核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研究合议;统一接受登记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案件和检察机关通知立案的案件,分派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立案审查或者立案;接收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法律文书;协调处理执法办案部门之间受案。立案、管辖争议;协调、处理群众反映有关执法部门立案审查等问题;负责案件“统一出口”工作,对接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案管中心。

(三)监管场所设置

1、看守所

电话号码:8195403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看守、安全管理,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道德、劳动教育,开展深挖犯罪、配合侦查部门突破重大疑难案件、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审查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和依法申报减刑、假释,对释放的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缓刑、假释、管制对象及时通知各派出所;管理在押人员生活和卫生,保障被羁押人员在关押期间的饮食供应和卫生医疗;负责判刑后的罪犯的投牢、送少管所,对已决留所服刑的罪犯实行教育和劳动改造;负责在押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档案资料保管;负责接待关押人员家属、亲友的来访和咨询。

看守所内设管理教育中队、巡视监控中队、狱内案件侦查中队、综合管理中队。

(1)管理教育中队:负责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感化,安全风险评估,记录、登记、传递坦白、检举的犯罪线索等工作。

(2)巡视监控中队:负责对在押人员巡视监视等工作。

(3)狱内案件侦查中队:负责深挖犯罪、配合侦查及狱内案件侦查等工作。

(4)综合管理中队:负责看守所内勤、收押提讯管理等工作。

2、拘留所

电话号码:8195401

负责对依法被裁决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执行拘留,保障拘留处罚的顺利执行;负责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形势、前途教育;管理被拘留人员的生活、医疗卫生,保障安全。

(四)派出所设置

泸县公安局设20个派出所,即玉蟾派出所(电话号码:8172110)、福集派出所(该机构保留,勤务与玉蟾派出所合并,实际以福集警务室运行,电话号码:8197677)、兆雅派出所(电话号码:8692029)、玄滩派出所(电话号码:8792677)、嘉明派出所(电话号码:8283007)、牛滩派出所(电话号码:8392022)、云龙派出所(电话号码:8996172)、得胜派出所(电话号码:8393110)、云锦派出所(电话号码:8191177)、立石派出所(电话号码:8794110)、太伏派出所(电话号码:8602110)、百和派出所(该机构保留,勤务与云锦派出所合并,实际以百和警务室运行,电话号码:8796221)、毗卢派出所(电话号码:8896336)、石桥派出所(电话号码:8875433)、方洞派出所(电话号码:8295093)、喻寺派出所(电话号码:8291110)、潮河派出所(电话号码:8344061)、天兴派出所(该机构保留,勤务与潮河派出所合并,实际以天兴警务室运行,电话号码:8366032)、海潮派出所(电话号码:8396207)、奇峰派出所(电话号码:8992096)。

公安派出所是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其主要职能: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地址:泸县玉蟾大道588号

电话(传真):0830-8195301 

上班时间: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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