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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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局设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股、价费管理股、重点项目建设股、招标投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铁路建设综合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能源管理股(安全生产办公室)。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组织人事、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群团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电话:0830-8192852 

发展规划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监测与评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指导镇(街道)编制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参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建议,拟定全县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域经济发展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区域合作与区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倡议、川南经济区一体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点区域合作规划的贯彻落实。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预案和实施演练;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协调组织军民通用维修装备、器材、保障设施及部分通用装备征集征用等战时装备动员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安排战备动员经费和县级财政性资金;组织协调军民兼用技术产品和项目;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标准和政策措施;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重大经济问题和重要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我县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产业政策,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技术选择、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咨询建议;承办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事项。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研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新型城镇建设重大项目;负责审查涉及城镇化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工作;承担信用产品的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工作;承担信用工作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信用知识教育、宣传、考核等工作;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

电话:0830-8180559 

固定资产投资股: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政法、城建、环保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核报,企业投资、城建、环保及其它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审核和转报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工作;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负责申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申报和监管;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和监管;参与研究和指导全县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草原、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国家、省、市部署,组织或参与拟订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有关项目投资计划,审核重大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能源、交通重大项目的布局;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能源、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县级财政性投资安排和建设资金平衡意见,申报中央、省和市财政性投资。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种行业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清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项目审核转报工作;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转报国家、省和市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协调自主创新体系发展;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进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负责协调我县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政策性贷款有关事务;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收集、筛选、确定开发性融资项目,向开发银行推荐融资项目;牵头做好开发银行意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开发性金融借款主体及其投资项目进行监督,促进项目规范管理;指导、推动县级开发性金融合作工作。参与组织全县性投资合作促进活动,参与做好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推介、协调工作。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发展改革试点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工作;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转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转报、安排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转报、安排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重大项目。

电话:0830-8191226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依法开展节能监察,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的具体工作。

电话:0830-8191226 

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审核、汇总、上报;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对制止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成本确认。组织实施和执行成本监审的法规政策;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调查),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调查)。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电话:0830-8182048 

价费管理股: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审核制定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景区旅游价格等收费标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价格争议。拟定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负责对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管理。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拟订水、电、气安装、检查维修收费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电话:0830-8182281 

重点项目建设股: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镇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电话:0830-8182136 

招标投标管理股: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

电话:0830-8191090 

行政审批股:代表县发改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职责,负责县发改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工作,牵头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相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

电话:0830-8170208 

铁路建设综合股:负责编制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的转报,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组织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承担铁路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参与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督促铁路建设资金的落实,保障铁路项目顺利实施。

电话:0830-8181793 

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及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的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油及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储备粮油、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的日常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动用建议,落实县级救灾物资、重要物资的动用指令。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承担粮食应急保障、市场监测预警。承担全县军粮供应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和重要储备物资的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指导粮食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督促实施。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制度、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仓储设施、粮食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粮食系统抢险救灾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综合性业务办理。

电话:0830-8181793 

能源管理股(安全生产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和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实现总量平衡、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办法措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能源项目;承担能源行业统计分析,加强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提出电力结构调整意见,统筹协调电力“上大压小”工作。在国家、省、市能源局(办)指导下做好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我县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指导和协调转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的实施;负责上报拟争取国家、省支持的转型发展项目,负责全县转型发展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牵头开展我县转型发展年度、期中、期末评估及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水电站和新能源行业管理,统筹协调全县能源产业综合开发利用;负责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跟踪了解能源运行状况;参与新能源项目建设,参与拟定加气站布局规划,协调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建设的其它服务工作。行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职能。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小水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电话:0830-8196525 

其他事项 

(一)撤销泸县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泸县价格监督检查局、泸县成本调查队。 

(二)县委财经办秘书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县委财经办日常事务。

电话:0830-8180559

(三)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县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的重大问题,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检查督促和总结等工作。

电话:0830-8191226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71号 

电话:0830-8192852

传真:0830-8192852 

上班时间: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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