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关于《泸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专项规划》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8-30 11:05:43 【字体: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与布局,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全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有力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思路

(一)发展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本着有利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发挥卫生监督职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协调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同步提高县、镇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机构设置适应现阶段形势发展的需要,提升县、镇、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使全县人民较好地享有和利用卫生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积极推进泸州市“东翼”生命健康城建设。

(二)编制过程。根据《泸县国土空间布局总规划》文件要求,通过广泛征求医疗机构意见,形成我县《规划》(初稿)。初稿形成后,全面征求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及公众等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规划》。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二是规划的期限和范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范围是泸县所辖区域,幅员面积为1525平方公里,包括1个街道和19镇;三是规划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全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力度、打造“一主、两副、四次、多点、多极”模式、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水平、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四是区域人口监测。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分析我县人口增长趋势;五是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原则。协调发展原则、优化配置原则、分级诊疗原则、公立主导原则、需求导向原则;六是规划范围及功能定位。范围包括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其他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其功能定位。

(二)资源配置。一是医疗机构设置。包括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惠托育中心、村级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厂、校、企)医务室、急救机构、其他医疗相关机构设置等14类;二是床位配置需求预测。2025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达到7.11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4.55张,民营医疗机构2.56张。2035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达到7.5张。2025年,全县总床位达到5368张,其中县级公立医院172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19张,民营医疗机构1929张。2035年,全县总床位达到5620张;三是人员配备需要。县级公立医院按床位人员配比1:1.5—1:1.7进行配置。基层医疗机构按每千常住人口3.0人进行配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每万人口1.2人进行配置,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伍按每万人口0.28人进行配置,到202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应配置7203—7680人。远期规划203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应配置16200人以上。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9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3.2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36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5人。规划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5400人以上。远期规划到2035年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6000人以上。;四是设备配置。按照满足功能、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大设备投入力度,淘汰陈旧落后设备,更新先进设备,适当增配大中型设备;五是学科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的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基础性疾病有保障,大病、重症疑难疾病有突破为目标,依据县域内城乡居民疾病谱变化、现代疾病预防控制要求完善学科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性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到2025年,争创国家级1—2个、力争建成重点专科省级7个、市级17个;六是信息化建设。健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县域智慧医疗信息平台、进一步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三)重点建设项目。加强政府办医,强化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力度,满足城乡居民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和城市发展所需公共设施配套,全面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我县2022—2035年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共15个,规划用地114亩,新增床位(托位)4540张。

(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人才队伍培训机制。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东部发达地区支援西部政策,采取“请进来”“送出去”“传帮带”等多种方式,提升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整体服务能力;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建立卫生健康行业系统编制“周转池”,探索实施编制备案制,解决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核定不足的现状。

(五)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民营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责任机制,从规划布局、财政投入、政策保障、综合监管等多方面协同发力,着力补短板、扩资源、增供给、提能力,增强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二是保障经费,加大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建立政府医药卫生投入增长机制。要积极申报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全力保障卫生健康事业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四是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督查考核机制,把相关目标、发展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解读机关:泸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王定春

联系方式:0890-81827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