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局部调整海潮镇集镇规划用地性质的 公 示

来源: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5:10:14 【字体:

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应海潮镇人民政府申请,现拟对《海潮集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为了强化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海潮集镇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广大群众和利害关系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322日至2023年421日。

二、公示地点:泸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http://www.luxian.gov.cn/)、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拟调整地块周边。

三、联系电话:0830-8183530

四、调整内容:(详见调整前后规划图)。

(一)将A-1-2地块行政管理用地部分面积(915平方米)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A-1-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容积率2.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8米,绿地率25%,涉及面积6940米。

(二)将海潮镇镇区南侧增加E-2-2地块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8米,绿地率35%,涉及面积6669平方米。

(三)在海潮镇镇区南侧增加E-3-1地块排水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15%,涉及面积1922平方米。

 

调整前后示意图(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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