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公示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依法审定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现按要求,对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和市政工程规划管理股申报。该方案为批前征求意见稿,最终以依法审定的方案为准。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8日。
二、公示地点:泸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http://www.luxian.gov.cn/)、项目所在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三、联系电话:0830-8183530
附件:1.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效果图;
2.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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