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6-04-12 10:50:29 【字体:

泸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泸县“十二五”期间的林业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森林城市主线,突出丘陵特色林业”为目标,以生态建设为核心,狠抓资源安全保障,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实施林业“两大”工程,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履行保护与发展并重,全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大力培育重点林业产业。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县林业事业,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林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编制泸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泸县林业发展现状

(一)森林资源现状

泸县幅员面积1531.88平方公里,截止到二0一五年底,全县有林业用地22941.26公顷,占幅员面积的14.98%,有林地22633.12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19.52万立方米,其中:

1.防护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等5880.3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25.63%,蓄积量19.06万立方米,占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5.95%

2.用材林:9413.64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1.03%,蓄积量92.83万立方米,占全县活立木总蓄积的77.67%。其中成熟林蓄积5.69万立方米,占用材林蓄积的7.82%;近熟林蓄积11.39万立方米,占用材林蓄积的15.64%;中龄林蓄积50.39万立方米,占用材林蓄积的69.19%;幼龄林蓄积5.36万立方米,占用材林蓄积的7.35%

3.经济林:面积3086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13.45%,主要树种有龙眼、花椒及药用植物等。

4.竹林:全县竹资源十分丰富,人工竹林3346.34公顷,有楠竹大径竹57.76万株,杂竹23.99万吨。杂竹以慈竹为主,硬头黄、牛儿竹次之,并有斑竹、水竹等,主要分布在农村房前屋后和溪河两岸。

5.薪炭林:面积1214.98公顷。

(二)野生动植物资源现状

泸县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有山禽类野生动物121832种,野兽类野生动物912种。有各类植物86225373种(变种2种),其中,乔木树种155种,小乔木72种,竹类12种,灌木86,藤本14种。全县仅鹤形目鹭科山禽类野生动物白鹭就达8.2万余只,主要栖息分布于牛滩、立石、玉河三镇,是泸县乃至整个泸州市丘陵坝区重点保护的除蛙类和蛇类外的第一大类山禽类野生动物。并成为泸县乡村生态旅游观光产业的重要载体。

“十二五”期间,我县林业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植树造林成效显著,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林业产业结构,“丘陵特色林业”雏形凸显,亮点呈现,二、三产业比重逐年增大,林业执法队伍、扑火队伍、森林管护队伍趋于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木材采伐运输管理逐步规范,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0.79%,创建成了省级绿化模范县和全国绿化模范县。

泸县地处丘陵,是具百万人口的农业大县,由于区域限制,县内林地、林木资源相对较少,现有林业资源的主要特点为:一是资源分布仍然不均,用材林主要集中分布在玉蟾山脉、龙贯山脉上,其余地区虽有增加,但潜力较小;二是中、幼林和低产低效林多,改造任务仍然艰巨;三是林种单一,用材林和经济林多,而防护林少,水系、道路防护林体系尤其薄弱;四是树种单纯,纯林多,混交林少;五是森林 质量和效益普遍不高,生态系统仍然十分脆弱。

二、“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县提出了建设“丘陵特色林业”目标,着力推进林业建设。通过全县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林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森林、林地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了林地征占用和林业资源的非正常消耗,全县设置27个森林管护站,常年进行巡山护林,管护面积进一步细化。在新增造林地的管理上,退耕还林成果巩固范围扩大到了配套荒山造林地,常年的成果巩固面积稳定在15.4万亩以上,保证了造林成效;二是充分利用林业工程和吸纳民间资金大力植树造林,不断扩大我县的森林面积,“十二五”期间,完成营造林30.85万亩,人工造林11.62万亩,四旁植树820万株,全县的森林覆盖率从“十一五”期末的39.5%上升到40.79%三是丘陵特色林业发展已具雏形。竹、木质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面积达到30万亩,龙眼为主的特色经果林种植面积达到18万余亩,花卉基地面积达到4.5万亩,正在成为川南最大的花木基地县;四是林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逐年增大。在资源总量总体平衡的基础上,有序地采伐森林,“十二五”期间共采伐林木蓄积31058.73立方米,为泸县工业和农业生产提供了基础原料保障。在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上林业用地从“十一五”期末的34万亩增加到34.5万亩,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在经济总量增加上,2015年的林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是“十一五”期末3.3亿元的1.52倍。特别是以花卉苗木、龙眼、休闲式生态小区为主的特色产业正在形成,促进了林农收入的持续增加;五是民间资金流入林业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十一五”以来,我县民间资金加速流入林业产业,造林大户、育苗大户、林业企业大户逐步成为新的产业主体,花木、油料林基地建设、木材深加工成为了投入的重点,以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代表的行业协会逐步成为促进林农增收的有效载体,承包上千亩造林、培育绿化苗木的大户逐步增加,投入资金逐年增多,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三、“十三五”规划背景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好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日益重视,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林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化了农村改革,全面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林业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开发林业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泸县目前正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及后续产业等一系列重点林业工程,是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示范县和松毛虫防治工程县,林业要素市场已经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走向深化,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建立,中央拉动内需、林区棚户区改造,以及各种林业造林工程的实施,均为泸县林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随着泸县地方经济的发展,将使得农村土地相对闲置,为造林绿化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也必将促进生态旅游的进一步形成。

四、“十三五”期间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泸县林业“十三五”期间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建设“丘林特色林业”为目标,以生态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天保工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产业优化、调整为重点,积极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经济林产业;深化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资源保护与发展并重,促进林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十三五”林业发展目标及任务

“十三五”林业发展目标及任务是:坚持“一个定位”,抓好“一大工程”,突出“三个重点”,形成“两个支柱”。

坚持“一个定位”,即坚持建设“丘陵特色林业”这个总体目标不动摇, 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林业总产值 8亿元,森林绿化覆盖率达42.0 %以上。

抓好“一大工程”,要继续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提高森林管护质量。

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产业的培育,突出机制的创新,突出新农村示范的建设。

形成特色经果林+花卉基地(花木交易中心)“两个支柱”。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县实现以龙眼为主的特色经果林基地25万亩和花卉苗木基地6万亩的规模。

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发展以龙眼为主的干果经济林1万亩,五年发展5万亩,每年发展园林花卉观光苗圃0.2万亩,五年发展1万亩,每年四旁植树150万株,五年植树750万株,每年抚育间伐0.4万亩,五年抚育间伐2万亩。充分利用我县通道建设成果,加快造林步伐,发展林区旅游业和沿江特色经济林休闲旅游业。严格执行《泸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切实加大森林保护力度,划定森林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转化非林业用地,年森林采伐蓄积消耗控制在30000立方米以内,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鼓励培育珍稀树种、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以强有力的手段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保证森林安全,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森林绿化覆盖率达到42.0%,林业生产总值达到8亿元,提高林业贡献率。

六、重点投资项目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泸县从2000年开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县内森林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森林得以休养生息,林业职工通过富裕分流安置得到相对保障。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开展了森林分类经营,对防护林进行禁伐和限伐,对商品林进行控制性的采伐和利用。在“十三五”期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仍然是林业上的首要工程,将延长实施时限,按照现有的投资标准,国家将在“十三五”期间每年投入资金142万元,用于该工程的实施。

(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通过森林分类经营,国家将对我县现有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每年进行生态效益补偿,以弥补因森林未能进行采伐利用造成的损失,我县现有生态公益林7.75万亩,国家每年均有122万元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下拨。

(三)森防建设

我县自2001年开始便列入国家级森防中心测报点, 2004年我县发生拟似松材线虫病以来,国家每年下拨专项资金进行重点防治,每年森防建设和防治资金大致在50万元左右。实施重大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在“十三五”期间防治面积40万亩,投入资金250万元,力争上级资金200万元。实施县级森防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40万元。

(四)加强资源保护

1.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摸清家底,更新资源数据,建立森林生态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森林资源实时更新,规范管理、合理采伐、有序利用。预计投资350万元。

2.实施重点流域森林生态带建设。加强长江、沱江等主要河流森林资源保护,开展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恢复植被保护本土物种资源。规划在太伏、兆雅、海潮、牛滩、玉街办、福集、嘉明、喻寺、方洞等镇(街道办)建设沿江沿河防护林1万亩,预计投资500万元。

3.建立野生动植物基因库,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大对石桥、得胜、福集、玉蟾、毗卢、云锦、潮河、立石等镇(街道)境内的野生动植物实施重点保护,合理培育珍稀动植物物种,丰富本土物种资源,提高种群数量,稳定种质基因库。预计投资600万元。

4.深化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平台、交易流转市场、融资服务监管体系,预计投资500万元。

(五)其他项目

积极争取基层林业站建设、国有林场扶贫、松材线虫专项治理、植被恢复、新农村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花卉基地建设以及其他林业项目工程。

(六)积极开展川南最大花木基地的实施。在现有花卉苗木4.5万亩的基础上,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川南乔灌木基因库+生产育苗基地+展示窗口+交易市场”。“十三五”期末达到6万亩,逐步达到全县7万亩的规模。

七、“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措施与建议

(一)大力宣传,突出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全民绿化意识、保护意识和发展意识。要进一步宣传林业的地位和作用,宣传造林绿化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民绿化意识,自觉保护绿化成果。要进一步解放全县林业职工的思想,转换观念,树立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意识,突破行业界限发展林业经济,不断壮大泸县林业经济实体。

(二)稳定林木、林地权属。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维护林木所有者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好林地权属纠纷,逐步探索建立林业资源要素市场,促进林地、林木的合理流转,稳步推进林地林木的承包制度,全面实行森林分类经营,逐步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三)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把工程的实施作为惠及全县林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着力引导各种形式的林业发展模式,找准林业发展与经济效益的最佳切入点,使林业经营者在林业事业上得到较大的经济效益。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重点项目、重点投入、重点推进。

(四)依法治林,切实加强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的预防、林地征占用和采伐管理。森木火灾、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林地的流失和乱砍滥伐的发生,是森林资源损失的主要方式,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及时清除火情,及时扑救,要搞好森林病虫的预测预报,发生森林病虫害及时组织防治,对林地的管理要坚持林地征占用许可制度,保证林地的有效流动,对乱砍滥伐的管理,要切实加强管理好打击力度,确保采伐有序进行。

(五)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科技兴林发展战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要加大对林业科技推广站的建设力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科技水平。要加强优良品种引进筛选推广、造林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组织科技攻关,力争有新的突破。加快成果推广和技术开发力度,加强集约经营,挖掘林地潜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坚持科学技术与林业发展相结合,强化对林业业务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发挥林业科技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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