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泸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泸县围绕建设“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发展战略,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公共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收入分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领域改革和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促进了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泸县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已经完善,统筹层次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体系日趋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各项待遇做到了按时到位。
(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取得突破,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断增多。全县公务员(参公人员)2200余人,全县事业单位人员1.06万人,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公务员管理机制不断健全,试点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全面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和岗位聘用全面推行,公开招聘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实名制建设逐步完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人,安置随军家属1人,自主择业3人。
(五)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形成。
全面贯彻落实工资福利政策,进一步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职工工资水平合理较快增长,工资指导线和薪酬调查制度进一步完善。
(六)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建立了建设领域“两金一制”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保障监察维权队伍不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劳动争议实体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调解仲裁效能全面提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劳动人事争议结案率达95%以上,有效化解了基层劳资纠纷。
专栏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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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 标 |
2010年 基数 |
2015年 实际 |
“十二五” 增加 |
就业 |
城镇新增就业(人) |
4869 |
6432 |
1563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75 |
2.91 |
-0.84 |
|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 |
2130 |
3667 |
1537 |
|
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万元) |
410 |
1843 |
1433 |
|
社会保障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 |
47632 |
58637 |
11005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 |
458141 |
444240 |
-13901 |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人) |
105347 |
136300 |
30953 |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人) |
13539 |
19745 |
6206 |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人) |
15544 |
26110 |
10566 |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人) |
6489 |
14750 |
8261 |
|
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 |
95 |
99.4 |
4.4 |
|
社会保险卡发卡张数(万张) |
- |
52.9 |
|
|
人才队伍建设 |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13 |
1.8 |
0.67 |
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
2.1 |
|
|
劳动关系 |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 |
92 |
2 |
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80 |
80 |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8 |
100 |
2 |
二、“十三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 (2016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既有发展的有利条件,又面临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
(一)“十三五”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时期,随着我县加快推进“川南经济强县 文化旅游新县”的建设,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经济基础将更加牢固,就业需求将更加旺盛,就业容量将进一步增大;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为促进就业和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重要契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将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将为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撑;《社会保险法》及配套法规的陆续出台,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基础;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网点的不断延伸,社会保障卡的迅速普及为社保发展提供了组织和技术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对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十三五”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有未有的挑战。从经济社会运行的大环境看,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推进新型工业化,技能劳动者短缺问题将更加突出,就业结构性矛盾面临进一步加剧;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伴随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已趋高位,社会保障长期资金平衡和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巨大;经济转型过程中利益关系进一步调整,劳动者利益诉求深刻变化,劳动关系领域进入矛盾凸显期,协调处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从事业发展自身看,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统筹城乡就业要求,人力资源流动的体制和制度障碍依然存在;社会保障体系体现公平性、适应性、保证可持续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更好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成长发展机制尚不健全;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科学评价机制尚未形成;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还不完善,劳动监察执法亟待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比较薄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并已影响到我市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的整体推进步伐和实施效果。
三、“十三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泸县“两个率先”,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完善人才科学评价机制,深化人事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5000人,促进创业5000人、带动吸纳就业1.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保持在35-36万人,创建省市创业园区各一个。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建立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覆盖城乡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十三五”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1.72万人、41.36万人、2.93万人、1.70万人、2.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89万人、96.9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万人。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扩大。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取得进一步突破,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培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2万人、4万人。引进县(境)外人才的层次和数量能够适应泸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健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
——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科学分类制度基本形成,平时考核制度健全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上,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10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按照“数据向上集中,业务向下延伸”的工作目标,加强和完善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打造“15分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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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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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标 |
2015年 基数 |
2020年目标 (目标值) |
|
就业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
6432 |
6000 |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9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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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移农村劳动力(人) |
371541 |
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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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就业技能培训(人) |
3667 |
4000 |
||
社会 保障 |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0.79 |
11.72 |
|
*6.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96.71 |
96.92 |
||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97 |
2.5 |
||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61 |
2.93 |
||
9.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48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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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队伍 建设 |
10.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8 |
2 |
|
11.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0.98:2.95:6.07 |
1:3:6 |
||
12.高技能人才总量(人) |
1150 |
1500 |
||
劳动人事关系 |
13.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2 |
95 |
|
1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 |
100 |
||
能力 建设 |
15.乡镇(街道)、社区(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成率(%) |
92 |
100 |
|
16.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万张) |
52.9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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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各级政府切实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贯彻实施 “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着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1.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创业促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促进经济增长“新引擎”。
2.培育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现有各类存量资源,积极推进医药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民建民营模式推进泸县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积极推进“农民创业园”建设,大力推进创业一条街和创客角载体建设,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创业搭建平台。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创业创新辅导员,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3.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作用。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创业者给予不超过10万元额度的贷款支持。
4.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对创业专项服务活动项目实施者给予补贴,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二)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以产业的优化升级来培育更多的就业增长点,以城镇化契机来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稳定就业。
2.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动摇,尊重劳动者和企业的市场供求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因素,努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3.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连锁经营、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以玉蟾综合旅游度假区和龙桥生态园开发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
4.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三)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1.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紧紧围绕县内就业市场和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鼓励劳动者根据培训意愿和就业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对培训合格者及时落实培训补贴,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3.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鼓励职业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根据师资力量、培训需求、就业需求,开发针对不同群体的培训项目和专业,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积极推行企业岗前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大力支持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稳定企业用工。
5.完善评估管理机制。加强培训监管,将培训合格率、鉴定率、就业率、创业率作为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淘汰退出机制,促培训质量提升。
(四)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1.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积极落实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2.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健全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3.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五)加强就业创业服务。
1.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增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经办能力,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2.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4.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5.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6.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就业登记和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应登尽登,推进就业统计调查信息化建设。将在城镇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后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范畴,平等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合理分担“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五大保险制度基本完善,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各种社会保险制度相互衔接与协调,提高保障水平。
(一)全力实现社会保险广覆盖。
针对企业不主动参保,不按实参保等现实情况,确立以稽核促征收的工作思路,完善扩面、征缴、清欠机制,由稽核审计、劳动监察等职能股室组成扩面、征缴、清欠队伍,定期对欠缴企业进行追缴。以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社会保险意识。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收政策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全面实施。做好城乡居保向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转移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进程。
(二)积极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十三五”期间,认真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制度和体制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的矛盾;按照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的要求,做好数据清理和核实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鼓励、支持发展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多层次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积极落实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在工伤保险方面,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促进工伤预防、康复和补偿三位一体共同发展、协同推进工伤保险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费率浮动机制规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和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工作。
(三)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力度。
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办流程,确保各项基金安全。探索开展经办业务环节风险管理,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环节进行梳理,对一些潜在风险程度高的经办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技术和能力,查找新的业务风险点,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支付和运营全程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力度,实现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转移,多举措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完整。建立完善基金运行分析体系。开展以精算预测为基础的事前预警、依托网络实施实时监控、结合年度运行分析等事后评估,及时准确地控制和规避医疗保险基金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加强社会化服务管理。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加大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实现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培养造就一批懂政策、精业务的社保工作人才。全面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发放社会保障卡。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区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全县一体化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县内、外居住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制等。
(五)完善医保信息披露制度,推行医疗健康保险,打造“阳光医保”。
扩大信息披露的容量和范围,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健全医保体系夯实群众基础。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全面推行医疗健康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及小额人身意外伤害险,切实减轻参保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
六、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启动人才培养和人才创业扶持计划,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坚持“凡进必考”,从入口和源头上确保公务员队伍素质。不断完善公务员考录机制,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考录到基层机关工作。充实乡镇机关公务员,实现满编运行。根据工作实际,实行专项考录项目,重点做好从优秀工人、农民、优秀村干部等群体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着力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认真执行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制度相关规定,落实乡镇干部工作补贴,设置非领导职数,注重对年轻优秀干部的培养和提拔。统筹抓好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重点抓好党的先进理论的教育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门农村知识、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以全员培训、“送教上门”、师资骨干培训、外出学习培训和网络培训等形式抓好公务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能力素质。继续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经常化、规范化、常态化。以评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公务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树立先进典型,抓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做好在编不在岗、借用借调、人员混岗、编外用人现象清理整顿,确保公务员队伍稳定。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多举并重,加大引进紧缺人才力度,盘活用好现有人才。制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扩大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大力培养和引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贯彻实施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培养工程、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机制,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库,开展好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不断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重大培训项目为支撑,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借助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工作平台,积极实施网络化继续教育。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配套政策,吸引优秀的海外留学人员来泸县工作、创业。积极协助市局推动博士后工作建设,扩大建站布点规模,提升建站质量和研究水平。完善并实施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政策。
(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才振兴计划。依托企业、职业学校、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积极为县域企业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积极落实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和补贴,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规范职业资格制度。扎实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认真组织技能人才评选工作。
(四)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作用,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为导向,以业绩、实践、贡献为核心,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才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创新政府提供人才公共服务的方式,强力实施建设“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发展战略,优化传统优势产业人才配置,加强战略新兴产业人才支撑。完善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机制,保障人才合法权益。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的定期调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表彰制度,营造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健全人才吸引机制,充分发挥我县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开发利用国内外人才市场和资源。
(五)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围绕我县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健全人才培养制度和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技能培训基地、培养示范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
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一)完善公务员制度。
不断完善公务员法配套制度的实施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贯彻实施。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机制,把考试录用作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主渠道。完善公开选调交流制度,实现公务员合理流动。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创新考核办法,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畅通申诉控告渠道。积极稳妥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积极稳妥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进一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优化用人制度为重点,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起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六大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1.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申诉实施办法的具体细则。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辞聘和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
2.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健全以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研究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具体办法,全面建立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办法,建立事业单位三类岗位转岗聘用、人员流动的制度。落实好岗位管理实名制,规范聘用合同签订,加强聘后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
3.推进分类改革和加强人事监督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省、市上的统一部署,稳妥做好分类改革后的有关人事管理衔接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促进公平公正。探索理事会等形式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事业单位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积极实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三)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
积极稳妥地改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八、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一)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我县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使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继续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清偿欠薪负责制,基本实现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推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建立健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力度,逐步提高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三)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
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一)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监察法治环境。
切实加大依法治县力度,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职工维权工作人员既要当好执法员、又要当好宣传员,通过进园区、进企业、进村社向用人单位、劳动者宣传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把宣传政策与落实政策结合起来,与开展业务活动结合起来,形成以宣传促进落实、以落实推动宣传的良好局面。同时把握好时机和切入点,抓住新政策出台时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机会,开展集中宣传,使政策得以迅速正确传播和推行。
(二)突出重点,依法加强维权执法力度。
要以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为重点,运用网格化管理、日常巡察、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劳动用工备案等手段相结合,加强维权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相关权利与义务,为保障维权提供有力的证据。加强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夯实基础,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完善维权执法程序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杜绝监察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现象。完善维权执法责任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完善维权工作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全面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期限和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加强基层劳动维权平台建设,落实好人员、经费、阵地,发挥好镇、村劳动维权组织作用。
(四)强化协作,做好部门联动。
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协调和配合力度,进一步完善职工维权保障机构与法院、建设、公安、工商、工会、企业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间的长效协调工作机制,互通情况,做到部门相互协调配合、问题共同化解,切实做好职工权益保障的维护工作。
(五)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
积极争取经费保障,将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全局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仲裁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仲裁信息化建设,实现办案网络化运行,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仲裁院队伍建设,加强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全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能力。完善现行的处理制度,改进仲裁工作方法,努力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解决纠纷。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三方”机制,探索和完善三方机制的新形式、新做法,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本地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集体争议案件上的协调稳定作用。
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适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形势,以基层为重点,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一)加强基层平台建设。
继续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通过镇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镇街和社区(行政村),努力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工作目标。根据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着眼于在社会保险领域建立统一规则和秩序,实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均等化和规范化,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到十三五末,全面建成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实现居民办理基本社会保障事项不出社区(村)。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以“金保工程一卡通”为核心,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大集中建设。构建完善的信息网络,建成数据统一集中管理、涵盖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和城乡各类服务对象的信息系统。统一发行社会保障卡,着力提高社会保障卡应用水平,更好地实现对群众“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构建以人社网、12333综合咨询、社会保障卡为标志的“一网、一号、一卡”的一体化、全方位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各类公共服务对象、服务网络和服务功能的全覆盖。
(三)加强人社队伍建设。
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采取邀请专家、业务骨干开展讲座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提升人社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管,加大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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