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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财政局 关于政协泸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0-10 11:14:10 浏览次数: 【字体:

曾国银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保障村干部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的建议(第15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许多镇拖欠村干部工资,有的甚至达半年之久”问题,我局高度重视,20254月组织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开展包括村社干部工资待遇保障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后,县财政局要求各镇街立即整改,对于财力困难,确无法兑现的镇街,启动应急保障机制,专调资金用于解决欠付,今年以来,已清理村社干部工资支付情况8次,安排兜底保障资金3次。截至目前,村社干部工资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二、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健全保障机制优化调整县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20251月起,将村(社区)干部工资全额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20257月起,将村(社区)干部工资调整为县级全额保障,同时,将其纳入工资模块由县财政直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财政将认真履职尽责,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强化资金闭环监管。持续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紧盯村社干部工资支付环节,健全工资发放全流程动态监控机制,督促各镇街强化支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把支付审核关口、实时比对支付数据、强化财会监督检查等措施,保障资金精准落实,全力确保村社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 财政局 关于 政协泸县 十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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