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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财政局 关于政协泸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06 17: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陈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您提出的“养老服务资源缺失,政策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向上资金争取,联合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从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网络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日间照料)等。我县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省政府关于“一老一小”的工作部署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争取资金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种养老服务形态持续发展,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一是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对老年人能力开展综合评估,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等,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二是加强社区养老供给能力,持续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三是拓展机构养老功能,支持一般性床位改造升级为护理型床位,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四是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推动医养结合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基建项目用于泸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财政局始终坚持把养老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实事,强化老年健康保障,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 财政局 关于 政协泸县 十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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