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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政协泸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17:03:33 浏览次数: 【字体:

陈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校园眼健康科普教育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一)关于“校园实际眼健康科普教育开展的情况,严重滞后。”问题,我县每年以全国“爱眼日”为契机,组织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宣传活动,2025年举办线下宣传活动20场次,线上推送消息200余条次,覆盖群众、学生人数1万余人。

(二)关于“存在没有取得合格执业证的验光师专业人员进行科学验光,不能确保提供规范专业的服务,最终影响视力监测结果。”问题,我县学生健康体检由各镇卫生院负责完成,三个医共体提供技术支持,应不存在没有取得执业证的验光人员进行验光,能够保证视力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三)关于“家长不清楚视力监测结果。学校和家长没有及时查阅监测结果,学校没有对视力异常的中小学进行及时提醒教育,并及时告知家长带到眼科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问题,我县体检机构在学生检查结束后2周内将体检报告反馈给学校,再由学校反馈至学生或者家长。

二、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一)2025年我县已经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眼日”宣传活动。

(二)组织全县学生健康体检医疗机构完成了体检医生资格排查,未发现验光师没有资格证。

(三)全县学生健康体检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GB16134—2011)相关要求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体检机构在检查结束后2周内将体检报告反馈给学校,学校反馈至学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每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活动,联合县教育体育部门积极推进学校“近视防控科普小屋”打造;二是每年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对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开展督查,覆盖体检项目完成度、体检规范度等;三是督促学生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继续按规范做好体检结果的反馈工作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30日


泸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 政协泸县 十一届 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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