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泸县二中校门口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第43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辆数量成倍增加,交通拥堵问题开始显现。为保障行人过街安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我局以实施县城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维修改造项目为契机,在玉蟾大道花园干道、龙脑大道大都汇行人过街、车辆拥堵区域各设置了一座人行天桥,极大地消除了人车交织产生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拥堵。
2021年“9·16”地震后,由于市政设施不同程度受损,我县积极争取中省重建资金支持,在恢复重建过程中,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把“重建键”变成“进步键”的指示,编制了县城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维修改造初步方案,考虑了花园干道、万福大都汇、泸县二中、城东小学、烟草公司等5座人行天桥的建设。由于项目建设概算费用过高,经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并报请县政府同意,优先实施了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花园干道人行天桥和万福大都汇人行天桥。另外3座人行天桥待建设资金来源进一步明确后再行实施。
二、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在学校门前有道路的地方修建人行天桥,不仅可以缓解交通压力,更可以保证行人及车辆行车安全,是利民惠民的好事,但鉴于相关实际情况,建议暂缓实施。
(一)现阶段设置人行天桥与技术规范要求差距过大。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道技术规范》要求,人行天桥的设置条件:一是车流量很大,车头间距不能满足过街行人安全穿行需要,或车辆严重危及过街行人安全的路段;二是过街行人密集,影响车辆交通,造成交通严重阻塞处;三是城市快速路的主要交叉路口、主干路上的主要交叉口或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大于5000人次/小时,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小时。学校门口人流量、车辆量较大的高峰期仅集中在每月一次放归宿假时期或每日上学、放学时间段,结合所处道路已建设条件,此处设置立体过街设施不满足路段上过街行人流量超过5000人次/小时和车流量达1200辆/小时两个条件。
(二)财政资金较为紧张。一是人行天桥建设投资较大,特别是在我县财政资金紧凑时期,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才能实施建设,避免出现建成后无人通行或仅某个短期段有行人集中通行的情况,造成投资浪费。如县城工业园C区康乐大道人行天桥自建成后至今几乎无人通行。二是后期养护成本较高。人行天桥主体为钢结构,外围为铝板。因长年累月受风吹雨打和雨淋日晒,存在腐蚀性破损、积水漏水等问题,后期维护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学校路段交通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坚持实施高峰岗措施,交警部门于学生放假及上下学高峰段站岗执勤,对该路口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劝导市民有序过马路;我局将对学校周边人行道上非机动车、摩托车等乱停乱放的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加大对人行道及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二)纳入项目储备。提前谋划、提前包装、提前开展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地踏勘论证可行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结合城市更新,债券资金等项目包装,积极争取资金,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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