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文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第1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一)关于“一校一策”优化交通环境,根据《全县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泸县大队牵头落实通知各派出所协助将全县各所学校外部环境进行了摸底调研,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护学岗勤务,因地制宜地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沿路临时停车等措施,例如实验学校、城东幼儿园等学校,采取上放学期间限制车辆通行、设置车辆临时单行道、接送学生的车辆沿路临时停放的措施。有效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
(二)关于“延伸接送”区域优化通行,目前已有部分学校实施了校园“大门延伸”,例如泸县二中、二实、城东小学等学校。其他学校因道路周边环境等因素无法实施校园“大门延伸”的,也采取了其他相关措施,例如按不同班级不同接送点在老师的带领下到达相应接送点等待家长接送。同时也利用隔离带、锥形桶进行物理分流,或是安排固定地点排队等待的方式,有序接送学生,进而缓解校门口的交通压力。
(三)关于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控和科技赋能提升校园周边畅通指数。针对上放学高峰期间,已成立了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以及交警的护校联盟,分工明确,共同筑起学校安全防范的坚强堡垒。交警也定期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建议相关负责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施。
(四)关于“错峰”放学,学校均采取分年级分时间的方式分批次放学,同时我队在开展护学工作的同时也根据路段的交通拥堵情况作出分流绕路的形式进而达到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压力的目的。
(五)关于校园周边的违法查处和秩序管理。今年以来,泸县大队共开展5次校园周边乱象整治行动,其中有2次联合玉蟾街道办,共查处二、三轮电动车和摩托车违法106起(重点查处摩托车超员、无证、脱保脱审、未戴头盔;小车超员、未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收缴伞具233把,劝导交通违法行为350余起。同时我队联合综合执法局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和临街铺面违规占道经营乱象进行治理,既缓解拥堵又减少学生食用不卫生食品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
(六)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泸县大队每个月会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的活动,活动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校园广播、手抄报、展览等形式,向学校师生普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加强宣传。同时大队引导学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学生家长,尽量不要用私家车接送学生,确需接送的要在设置有停车位的周边路段规范停放,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因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交通拥堵。
二、 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关于 “缓解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提案,你们主要提出的 “一校一策”优化交通环境、延伸接送区域优化通行、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控、错峰放学划分的时段要真正“错峰”、科技赋能提升校园周边畅通指数、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的建议,我队积极采纳,并已落实,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常态化持续开展。切实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辖区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涉及学生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我队组织警力深入城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对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环境进行现场摸底排查,进一步掌握校园周边道路状况及交通流量、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状况等基本情况,并逐项建立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二)加强巡逻布勤,改善通行环境。合理调整巡逻线路和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校园及周边道路,不断提高校园及周边道路街面见警率。结合校园周边道路情况,护学岗因地制宜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沿路临时停车等措施,有效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
(三)加强违法查处,提高安全指数。根据中小学校以及道路交通车流量大、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等问题,强化校园周边巡逻工作,加大对违法停车、逆行、随意掉头、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和查处力度,切实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防线。以“增加交通安全知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结合松松少年警校,定期深入全县主城区及乡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教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拒乘隐患车辆,杜绝交通违法陋习,提高知危险、会避险安全防护能力,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再次感谢你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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