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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泸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24 10:20:52 浏览次数: 【字体:

民革泸县基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精准发力推动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第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近年来,泸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健全机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示范引领等方面,认真梳理、逐项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挑战,着力推进具有泸县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特别是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

二、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工作机制。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统筹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制定印发《泸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分类标准、部门职责,强化垃圾分类前端减量,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各环节任务等。各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股室负责垃圾分类落地落实。实行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一是结合泸州市“酒城蒲公英”行动,投资179万元在泸县九曲河公园构筑物内,建设一座占地27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周免费向市民开放两天,组织学校、机关、社会各行业在科普教育基地参观体验,从而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二是严格落实《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执法检查,对违反《条例》行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处罚,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

(三)加快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以城乡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方案为抓手,按照“两不一增”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2022年,县城投放智能分类垃圾箱25组,机械两分类垃圾箱146组,分类垃圾桶100余组,公共区域三分类标识更换1000组。镇(街道)新增分类箱150组、分类亭36组,勾臂箱153个、垃圾桶500余个;新增保洁员、分拣员、监督员、收运员等专业人员32人。通过夯实设施、配齐队伍,不断完善“户分类消纳、村收集管理、镇压缩转运、市县集中处置”的收转运处置体系,行政村生活垃圾设施实现全覆盖,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治理。

(四)坚持示范引领,逐步延伸推进。按照重点打造、全面铺开的原则,规划安排了2023-2025年泸县县城区各年度垃圾分类实施的精品区域、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并按标准规划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制定考核制度。强化精品区域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推动县城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有序开展。充分发挥乡镇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形成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二次四分”法,城镇生活垃圾“一次四分”法。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利用、集中处理”的方式,将可腐烂垃圾就地减量处理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实施散居农户自行挖坑填埋,聚居点农户入堆肥池循环回田利用,缩短资源化利用流程,有效节约处理成本,不断提高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泸县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印发《泸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分阶段统筹推进,打造分类典范,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宣传,以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实践基地为重要载体,不断强化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

(三)不断夯实收转运设施。按照“两不一增”环卫设施建设要求,整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灾后重建等工作,积极指导各镇(街)合理增加环卫收转运设施设备,优化生活垃圾转运线路,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工作效率。

(四)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为提高城乡环卫作业效率,彻底解决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顽疾,拟在全县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在管理体制上真正实现“管干分离”。目前,我局正在牵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待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 政协泸县 十一届二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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