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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泸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17:30:38 浏览次数: 【字体:

袁勇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打通盲道建设最后几米的建议》(第2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盲道作为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一部分,是方便残疾人等有特殊需要群体出行和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城市建设上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我局作为城市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近年来,在市政道路人行道、残疾人专用设施等的设计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提出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到移交环节,将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进行全过程的监管,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但是,我县的盲道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盲道对盲人行路的帮助未达到最大化。为此,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县盲道开展了排查维护工作。

二、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一)加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排查。对城区道路无障碍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查找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针对“盲道通行指示性不强,盲道到不到银行门口、到不到学校门口、到不到企事业机关门口、到不到商场门口”等问题,我局及时采取措施,对盲道缺失较多的英才路、学府路、半岛路等9条道路的人行道开展改造工作,修复破损道路约780㎡,路沿石约160米,盲道板约1400㎡。

(二)加强对建设单位无障碍设施设计的监管。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单位在无障碍设施设计等方面的监管,对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进行全面检查,规定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应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对无障碍设施的缺损类别、缺损情况,无障碍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提出要求。

(三)加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对占用盲道的情况开展优化清理工作。认真开展人行道优化专项行动,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加大对占用盲道违规停车、违规经营等的执法力度,确保盲道连续畅通、通行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加强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宣贯落实,推动提高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维护水平。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全县无障碍意识,积极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引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将以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持续加大盲道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出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依法依规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相关法规制度及标准规范。二是加大巡查及日常维护力度。发现盲道设置不合理或被占用等问题及时反映,切实配合提高公共服务各领域无障碍建设运行维护水平。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泸县县城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等19条道路维修改造工作。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全县市民维护无障碍设施意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 政协泸县 十一届二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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