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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泸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29 13:35:26 浏览次数: 【字体:

郭学雯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供气能力和供气质量的建议》(第2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一)关于天然气气压不足问题。由于我县部分农村地区燃气管道管径偏小,压力不够,加之受寒冷天气等因素影响,部分农村地区高峰期气压不足,影响天然气正常使用。

(二)关于农村地区频繁停气的问题。因农村地区田间作业、工程施工等损坏燃气管道(设施),燃气经营企业须停气抢修。另外,农村地区供气不足、燃气管道(设施)检修也会导致停气。

(三)关于停气未提前通知用户的问题。部分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联系沟通渠道不畅,用户信息未及时更新,需要停气作业等情况不能及时准确告知所有用户。另外,应急抢险等一些突发因素造成的停气无法提前通知用户。

二、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天然气保质保压输送”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我局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提前做好高峰期需求预测,做好气源调剂,编制保供预案,在供气不足的农村地区通过局部加压、改造供气管道、引入外部气源、CNG保供等措施,有效解决高峰期供气不足的问题,满足居民正常用气需求。

(二)关于“加强对农村天然气管道维修、安全隐患排查”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我局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完善燃气管道(设施)标志标识,加强燃气设施安全保护,防范第三方损坏。同时,定期开展管道巡检,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有序实施管网改造,确保燃气管网安全平稳运行。

(三)关于“提高服务质量”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我局督促燃气经营及时更新用户联系电话等信息,创建微信公众号,及时通过公告、短信、“当家人”微信群等方式提前发布停气通知。如遇抢修抢险等突发情况需要停气的,要第一时间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向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稳步推进全域安全供气,加强乡镇和农村地区燃气安全管理,提高农村供气能力和供气质量,充分保障农村居民用气需求。

(一)实现全域统一经营。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县域内既有管道燃气企业的整合退出和移交接管,淘汰“小乱散弱”企业,实现“一县一企”、统一经营、“一网供气”,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燃气覆盖率和普及率。

(二)确保供气安全可靠。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加强接管企业和用户的安全检查,积极整治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有序实施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今年将改造燃气管道4公里,实施立石、石桥、玄滩、太伏4个隐患整改工程,更换调压箱227个,阀井46个。推进管网互联互通,优化供气网络,彻底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高峰期供气不足问题。

(三)优化供气服务保障。监督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免费安全检查,高效处置用户报险抢修,提供方便快捷燃气缴费服务,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依法查处供气不足、乱收费、违规销售产品、强制购买服务等行为,提升用户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 政协泸县 十一届二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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