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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泸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13 10: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唐挚彬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全面维修县城道路井盖,提高行车舒适性和安全性,减少噪音扰民的建议》(第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一)窨井盖基本情况。我县城区现有窨井盖约24666个,包括雨水污水井盖17697个、照明井盖5413个、消防井盖125个、燃气井盖214个、自来水井盖217个、通信井盖及其他井盖等1000余个,安装防坠网约3100个,涉及管护和监管单位有县经开区、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其中,移交到我局管护的窨井盖约21584个(含天然气公司管护燃气井盖214个,自来水公司管护自来水井盖217个);尚未移交到我局管护的窨井盖2082个(县经开区91个、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73个、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918个);由县经济信息科技局监管通信井盖1000余个。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63号和检查井盖GB/T23858要求执行。一是开展日常维护。成立专业巡护组,结合我局数字城管系统、环卫、执法等工作的开展对市政井盖进行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治,确保市政井盖完好率达98%。二是改进道路井盖质量及安装工艺。对部分主次干道、学校门口、单位门口等车流量较多路段破损水泥井盖逐步更换为铸铁井盖,安装中做到清洗井盖内圈的砂石和灰层,并做好安装橡胶圈,逐步实现井盖质量提升、噪音降低,保障道路通畅。今年共维修、更换井盖及井圈105套,绑扎防坠网124个。

二、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一)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通过数字城管系统、环卫、执法、群众举报等途径,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巡查及整治工作,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整改问题逐一登记销号。对于其他部门运营的井盖和“无主井”,及时督促权属单位整改。对主次干道有异响,噪音大的井盖做到更换维修,安装橡胶圈,有效保障通行安全和噪音扰民问题。4月,共巡查整治问题窨井盖12个,其中安装橡胶圈6个。

(二)理清行业标准,严格验收管理。一是加强对排水、路灯等窖井盖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窖井盖巡查、施工安装设置安全警示,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选用符合标准的窖井盖产品,并标明其使用性质及权属单位。二是城市道路改扩建时,要求各类窖井盖必须符合道路施工规范的要求,按标准拆改移窖井盖设施,发现窖井盖与路面标高不一致,井盖、井圈松动等问题,出具市政设施整改意见书,并标明整改期限,整改完后符合验收标准的才予以验收接管。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强化源头治理。一是源头上严保井盖质量关。根据井盖及有关设施设备使用寿命,定期和不定期的集中批量更换。同时加强对新、改(扩)建的道路井盖质量及安装工艺的监督管理。二是明确问题井盖整治机制及验收标准。完善窨井盖设置、使用、维护、更换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机制,统一窨井盖治理和维护技术标准。同时严格按照规范验收各权属单位移交井盖,对于道路路面不平整,井盖井圈结合不严密,间隙大,有松动的井盖,不予验收及移交。

(二)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继续结合市政环卫、执法和创文等工作开展权属井盖日巡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井盖的管护。发现窨井盖与道路高度一致、破损、松动、发出噪音等问题,及时更换或交办整改到位。

(三)提升智慧化管护水平。利用泸县数字城管系统,加强部门联动,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销号,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井盖管理全覆盖,不留盲点死角。同时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的理念,强化“谁所有,谁管理”“谁管理,谁维护”的责任,补齐设施安全管理短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协泸县 十一届二次 会议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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