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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水务局对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27 10:00:19 浏览次数: 【字体:

张德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玄滩片区自来水供应和改善水质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玄滩片区供水隶属于县属国有企业泸县顺通水务有限公司管辖的神仙桥集中供水站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含云龙加压站、玄滩加压站及配套输送管网,自2015年起投入运行。随着运行时间的增加,配水管网破损,机电设备老化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影响,造成玄滩片区供水问题不断,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二、关于“建立城镇自来水应急保障机制”的建议

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从省级、市级、县级均建立了《村镇供水应急预案》,我局编制的《泸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按县政府的相关要求报县应急局备案。泸县顺通水务有限公司已制定有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也要求玄滩镇政府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实时更新,确保关键时候用得上。

三、关于“新建云锦镇至玄滩镇环线双向供水主管”的建议

经了解,在日常正常情况下,神仙桥集中供水站的供水量,能满足现有用水户的用水需求。我局已要求并督促顺通水务有限公司加强供水的日常管理,加强员工技术培训,合理修订供水应急预案;加强神仙桥各供区的用水分配和用水调度,利用夜间错峰储水到各清水池;加强巡查管网力度,及时发现并维修维护管网等措施,进一步保障包括玄滩在内的各个供区用水。

关于张委员提出的“新建云锦镇至玄滩镇环线双向供水主管”的建议,目前中、省财政没有下达我县用于农村供水管网建设的资金计划,县财政也暂无资金建设该管线。顺通水务公司的融资资金按照“先急后缓”的实施原则,主要用于建设“全县共饮长江水”(一期)工程。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神仙桥三期水厂、新建供水主管网,将解决我县北部4个镇和西部4个镇以及中部得胜镇共9个镇的饮用长江水的问题。因此,代表们的此项建议在“十四五”期间暂不能实施,我们将积极争取纳入“十五五”规划。若当地镇政府能筹资建设该管网,将为玄滩片区数万群众带来福音。

四、关于“扩建储水保障设施”的建议

目前泸县顺通水务有限公司正在招标施工图设计编制单位,项目业主拟将新建储水池纳入“全县共饮长江水”项目中,同时该公司已同玄滩镇政府进行协商新建储水池占地事宜,新建蓄水池的容量将按设计单位计算成果确定。

神仙桥集中供水站的取水水源为长江水源地兆雅镇永和村境内,是得到市政府批准的取水水源,该水源经充分论证,能满足所有供区的取水需要。根据工程实际,顺通水务公司融资资金按照“先急后缓”的实施原则,主要用于解决我县北部4个镇和西部4个镇以及中部得胜镇共9个镇饮用长江水问题的工程建设。因此,张委员关于“从石桥镇道林沟水库、毗卢镇王河坎水库新建饮用水应急供应管道到玄滩镇内的应急水厂”的建议在“十四五”期间暂不能实施,我们将争取纳入“十五五”规划。

五、关于“加强对技术人员培训”的建议

我局作为全县村镇供水的行业管理部门,将一如既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履职,指导顺通水务有限公司制水供水,同时搞好供水服务,确保全县村镇供水有序向好发展。同时要求顺通水务有限公司,作为县属的国有企业,要有更多的企业担当和作为,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六、关于“明确被问责主体”的建议

我局作为全县村镇供水的行业管理部门,对全县村镇供水制定五年规划、积极争取资金、指导供水企业制水等职责,一直以来按照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指导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经过“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的饮水工程建设,我县的自来水集中供水覆盖率,从2005年的不足40%提高到2020年底的86.3%,我县的自来水合格率,从2005年的不足30%提高到近年来稳步在80%及以上,我县的农村供水多次得到省厅、市局的肯定和表扬,我县的相关领导也多次在省级重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结合我县的实际地形,因受水源工程布局、多种经营模式并存、不同区域水质差异、水源工程水量和水质受气候条件制约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局也在积极谋划、多方协调,争取早日完成“全县共饮长江水”规划,让更多的老百姓用上、用好优质自来水。

我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水务局 政协 第十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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