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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政协泸县第十届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24 17:00:47 浏览次数: 【字体:

邱宗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先行在县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针对您在提案中所指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编制环卫设施规划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高规格编我县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范围与《泸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相协调,针对我县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共享性较差,城乡一体化管理较难的现状,对环卫行业管理、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进行科学规划,严把规划布局,全县所有区域的规划建设必须要与环卫规划相衔接,确保环卫设施规划落到实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治理。

二、示范引领,逐步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

一是前期摸底,拟订方案。开展城区环卫基础数据摸底,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了《泸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正在办理正式文件。    

二是形式多样,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以中小学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贯穿到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环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主题班会、主题演讲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组织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各类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培训、论坛、趣味活动,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邻里生活的重要内容,引导家庭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切实提高全县人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全县人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三是示范带动,逐步推进。以点带面,按照“四分法”,逐步建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镇为单位,每个镇至少创建1条垃圾分类示范街,玉蟾街道至少创建1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县级各机关单位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其中学校、医院、小区、宾馆等开展部分试点示范,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是健全制度,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制定泸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对垃圾分类容器配置标准、收集容器颜色、图文标识进行统一。通过购买服务和整合现有资源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逐步扩大县城区厨余垃圾收运范围,因地制宜新增厨余垃圾收集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弃土场、建渣填埋场和大件垃圾处理场,解决县城固废物的倾倒和处置问题,推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

三、推进县城环卫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

推进县城区环卫市场化外包服务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有实力、有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业对泸县城区环卫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事务。县已对城区环卫、绿化、水域基础数据(含作业人员、机具、作业面积、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收集、摸排调查和调研,并聘请专业第三方测绘机构,对县城区道路清扫面积进行补充测绘,经多次修改最终形成市场化实施方案。该方案从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经费保障、资产处置、人员安置、退出机制、考核管理等方面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县城环卫市场化外包服务尽快落地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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