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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政协泸县第十届四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10 16:00:26 浏览次数: 【字体:

陈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用天然气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喻寺镇农村区域主要由泸州富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供气;城镇由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

一是针对天然气安装费用及阶梯气价问题。一是天然气安装价格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修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精神, 天然气安装及检修维修价格已于2015年12月14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放开后,天然气安装及检修维修价格由相关企业按《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确定。用户可以就安装服务内容和价格等与企业进行协商。安装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安装及检查维修合同中约定安装及检查维修服务内容和收费金额,不得在合同约定的金额之外再收取其他费用。二是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问题。目前居民生活用阶梯气价执行阶梯价格,标准为:第一阶梯(≤480立方米/户·年)为2.1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481-660立方米/户·年)为2.59元/立方米;第三阶梯(>660立方米/户·年)为3.24元/立方米。合表用户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用户为2.38元/立方米。城镇低保、五保户:执行第一阶梯内1.24元/立方米的价格。

二是针对供气不足、政府监管难,协调难,防控难等问题。供气不足主要出现在往年冬季春节期间,返乡人员众多,高峰期用气量急剧增长,加之气温降低,气矿天然气采气量减低,气压明显不足,冬季春节期间供气不足也是全国普遍性的问题。我局已召开多次保供会议,对燃气企业作出以下要求:一是限商、限工、限服务业用气,尽量保障居民用气;二是督促燃气公司增加气源渠道,优化天然气管网,增加流通能力;三是购买LNG、CNG进行民生保供。同时,为解决气源不足问题,我局多次与县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与上游气源单位沟通,增加指标量。去年国庆节我局协调督促富华燃气公司在川油天然气公司喻寺镇胡楼和隆昌李市镇燃气主管新增气源后,喻寺片区冬季农村供气供应正常。

针对基层政府燃气管理难、协调难、防控难等问题,县政府和行业主管局多次下达关于加强燃气企业属地监管的文件,并对乡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镇级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职到位,我局从去年开始对全县燃气用户专项入户入店安全检查,喻寺镇片区的燃气企业也已经全覆盖完成了入户安检,目前正在进行第二轮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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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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