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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政协泸县第十届四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10 10:00:01 浏览次数: 【字体:

熊科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消防供水不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高层小区致使城市火灾荷载大的问题。由自来水公司向我局报告,我局向县政府申请统筹安排消防建设资金。2014年起,《消防法》规定新建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和自来水管网一并建设,以防火灾时消防用水。

二是消防栓设施存在严重问题。我局将督促兴泸水务集团公司每月定期对市政消防设备的阀门、井圈、井盖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有问题及时督促其更换,以保证消防用水水质,防止出现需要用时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

三是市政消火栓水量严重不足的问题。我局协调自来水公司进行梳理,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大队统筹规划制定方案,建设备用水源。

四是未充分利用天然水源的问题。我局将对已建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行;对能建而未建取水点的天然水源,我局将协调县消防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现场踏勘,制定消防专项规划、选址,以建设充足的备用水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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