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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农业农村局 对泸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4号、1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7-08 17:00:02 浏览次数: 【字体:

段贵祥、邓德云、李兵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挥乡土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泸县农业农村局围绕保粮保供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需求,推进乡土人才建设。一是大力开展人才培训。依托乡土人才能力提升行动、乡土人才“头雁领航”行动以及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将优秀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技术能人等农村人才培育成“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职业农民。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了由50名中高级农技推广人员和10名农村土专家组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在每年农村人才返乡高峰的冬春季和关键农事季节,集中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畜牧、水产等主导产业种养技术,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政策法规、农村电商、农村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2019年以来。共计投入培训资金215万元开展示范培训,举办培训班25期,培训各类农村人才人2700人。二是吸纳乡土人才就业。抓住农村乡土人才具备专业技能和务工经验特点,广泛吸纳乡土人才在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地、大型种养基地、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网上营销等就业。目前,农业产业就业岗位需求每年在5000个以上,能够实现稳定就业3000人。三是加大创业扶持。鼓励有资金和管理技术的农村乡土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返乡乡土人才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申报农业项目,在小额贷款、政策性贴息贷款、农业补贴上进行优先扶持。每年评选3-5名“乡村振兴之星”,给予1万元奖励。

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探索乡土人才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完善金融信贷、政策保险、社会保障等措施,建立农村乡土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农业农村局 泸县政协十届 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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