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泸县基层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针对您委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从2019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重要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粪污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攻坚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保护、留住乡愁,以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推进“美丽泸县·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一、针对统筹谋划做到规划先行
原县委农工委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了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并同时结合中央、省三年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精神及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其一,我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编制完善了《泸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8-2020年规划建设方案》。我县采取分三年度梯次推进步骤。2019年在20个村,2020年在38个村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整村示范推进。同时,各镇(街道)以行政村为单元,按一村一策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务必要精准确定建设任务、责任主体、奖补标准、奖补方式、进度安排、考核验收等内容,且确保方案落地落实。其二在工作中,我县结合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技术模式,推进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其三在资金使用方面,我局整合各级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重点用于农村户用厕所粪污管网、化粪池等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奖补方式、项目户花名册和举报电话等等,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针对整合项目资金协调推进建议
2019年,我局在推进全县20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中,共整合投入资金21260.04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投入780万元,统筹县级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322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7260.04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农村公共厕所)、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2020年,我县拟整合投入资金760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其中已到位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资金624万元。
三、针对破解难点补齐短板
(一)做好技术指导。我局参照《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结合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按照省委提出的“三清两改一提升”(清理垃圾、清理水源、清理畜禽粪污,改变不良习惯、改建厕所,实现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清、四入、五改、六好”(清理垃圾、清洁水源、清理畜禽粪污;垃圾入池、污水入管、畜禽入圈、柴草入棚;改厨、改厕、改圈、改园、改习惯;房前屋后卫生好、庭院院坝环境好、居家室内整洁好、畜禽污水处理好、柴草秸秆规范好、一花一木爱护好)要求,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泸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泸县农函〔2019〕52号),下发了农村厨房改造、厕所改造和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开展日常技术指导,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终各级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二)做好农村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街道)运输、县处理”的收运处置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保洁长效机制。2019年,全县新(改)建农村垃圾分类亭41座,垃圾收集点206个、已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407个,采购勾臂箱1207个,勾臂车21辆,垃圾桶30000余个,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占比达到90%以上。
(三)做好农村污水处理。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开展以“五清一改”(即清理村内塘沟、清理农业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清理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截至目前,我县251个行政村已建污水处理站(点)86个,2020年计划建设46个污水处理点,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将达到132个,占比52.6%。
(四)大力开展了农村“厕所革命”。2019年安排财政资金4000万元在20个村整村推进实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19318户,2020年,计划投入资金7600万元在濑溪河、龙溪河流域等38个示范村重点整治26472户卫生厕所(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13206户)。
四、针对建议“建立机制注重长效”问题,坚持内外兼修,注重长效常清
(一)建立适宜农村的运行管护机制。要求各镇(街道)结合实际,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长效管护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农村配备保洁员2381人,村民小组保洁员配备率达到100%。
(二)健全涉农工程项目建设机制。开展建筑工匠等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按有关规定承接村内环境整治、农房建设、村内道路、乡村旅游、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同建设与同管护。
(三)强化村民文明健康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转变群众不良生活习惯,通过“红黑榜”引导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村民文明健康素质。
五、针对宣传引导广泛参与
(一)继续做好全面总动员。要求全县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和乡贤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入户宣传和集中宣传,特别是针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宣传要到位,从而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来。其次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尊重群众意愿,努力营造合力共建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各行政村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村民代表大会、院坝会达1715次,参与群众20余万人次。
(二)开展好新兴媒体普及宣传活动。县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村民深刻理解并遵守长效管护制度,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进一步唤醒广大村民主人翁意识。截至目前省、市、县宣传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报道120余篇。全县各邮政储蓄网点滚动宣传半年达万余次。
(三)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在各镇(街道)、行政村公开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电话0830-8192278,动员群众积极举投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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