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锦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秸秆禁烧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从古至今,中华民族的农耕习惯是将农作物的秸秆作为生活能源加以利用,而近年,农村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天然气在农村大范围普及,农作物秸秆作为生活能源的用量越来越少,多余秸秆,除部分水稻秸秆直接还田外,农民习惯把多余的水稻秸秆和旱地秸秆就地进行露天焚烧,这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更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目前,我县在禁止秸秆焚烧管理上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工作目标
印发《泸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方案》(泸县污防办﹝2021﹞20号),坚持“分区管控、综合施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抓好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现重点管控区 “零焚烧”,一般管控区禁止出现连片、持续性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焚烧现象,有效遏制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良影响。
二、划定禁烧区域及重点管控区域
(一)禁烧区域
泸县为全域全时段禁烧区域。全域全时段禁烧区域不得出现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等行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重点管控区域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泸市府布〔2020〕1号)》要求,泸县重点管控区域为:
重点管控镇(街道):玉蟾街道、福集镇。
高速公路两边重点管控区域:嘉明镇石燕村、秀水社区、狮子村、复兴村;天兴镇田坝村、曹湾村;牛滩镇横江村、新林村、团结村、天泉村、建设村、八甲村、接龙村、王坝村、营山村;潮河镇龙江村、天才村、伏鱼村。
三、巡查检查(4月15日至6月30日,8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街道)和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将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和落实更完善健全的禁烧、宣传、巡查、督察方案,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压实“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组织巡查暗访组,在春夏秸秆集中焚烧敏感期,小春、大春农作物收获的关键季节,在午后、夜间、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乡镇(园区)昼夜巡查暗访,及时制止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焚烧行为。重点管控区严格落实“四个当天”(对焚烧当事人当天进行处理,当天对处理情况进行曝光,当天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约谈,当天进行通报)。
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巡查暗访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在重点时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实行定期通报,对在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中管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根据收割时节,提前安排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宣传教育,通过组织辖区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劝阻家长焚烧秸秆、杂草和生活垃圾的行为;制发禁烧通告(通知)、播放广播、悬挂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组织宣传车辆、召开社员大会和院坝会等,深入镇、村社开展宣传动员,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专栏,形成禁烧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的危害及法律责任,自觉做好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形成“不想烧、不敢烧”的良好氛围。
五、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要求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完善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焚烧污染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严肃追责问责。重点管控区发现着火、冒烟和黑斑的,以镇(街道)为单位,1次进行通报,2次约谈,3次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六、秸秆利用开展
(一)秸秆直接还田。结合已有传统还田习惯,同时要求联合收割机在水稻收获时全部进行秸秆粉碎还田,全县水稻秸秆约95%均直接还田。
(二)秸秆智能化堆肥系统。以方洞镇石牌坊村、太伏镇王湾村、嘉明镇团山堡村作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配备“微秸宝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智能堆肥系统”与秸秆粉碎机,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目前,太伏镇王湾村、嘉明镇团山堡村已运行。
(三)逐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目前已培育了秸秆收储运及利用组织2个,分别为泸县梓农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方洞英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云龙镇(个人组织,销往酒厂)、嘉明镇(由镇供销社组织秸秆堆肥)、太伏镇(由龙马祠专合社组织秸秆堆肥)和方洞镇(由村社组织秸秆堆肥)也正开展秸秆收集利用。
我县成功申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正在建设秸秆收储大棚8处,秸秆回收点20处,购置秸秆配套设备51台(套),建成后将形成3.5万吨/年的收储规模。
(四)国家项目支持。我县成功申请到上级项目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五)有机肥加工利用。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为依托,建设得胜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置中心,将秸秆制成有机肥料进行还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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