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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对泸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8-28 16:00:46 浏览次数: 【字体:

段贵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杜绝田间焚烧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从古至今,中华民族的农耕习惯是将农作物的秸秆作为生活能源加以利用,而近年,农村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天然气在农村大范围普及,农作物秸秆作为生活能源的用量越来越少,多余秸秆,除部分水稻秸秆直接还田外,农民习惯把多余的水稻秸秆和旱地秸秆就地进行露天焚烧,这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更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目前,禁止秸秆焚烧污染大气,多方式利用秸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县在秸秆的利用上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多途径还田利用作物秸秆

(一)秸秆直接还田。结合已有传统还田习惯,同时要求联合收割机在水稻收获时全部进行秸秆粉碎还田,全县水稻秸秆约95%均直接还田。

(二)秸秆智能化堆肥系统。以方洞镇石牌坊村、太伏镇王湾村、嘉明镇团山堡村作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配备“微秸宝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智能堆肥系统”与秸秆粉碎机,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目前,太伏镇王湾村、嘉明镇团山堡村已运行,方洞镇正进行安装调试。

二、逐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目前已培育了秸秆收储运及利用组织2个,分别为泸县梓农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方洞英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云龙镇(个人组织,销往酒厂)、嘉明镇(由镇供销社组织秸秆堆肥)、太伏镇(由龙马祠专合社组织秸秆堆肥)和方洞镇(由村社组织秸秆堆肥)也正开展秸秆收集利用。

三、开展项目申报,引导国家和社会资本投入

(一)建立收储运体系。我县成功申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正在建设秸秆收储大棚8处,秸秆回收点20处,购置秸秆配套设备51台(套),建成后将形成3.5万吨/年的收储规模。

(二)国家项目支持。我县成功申请到上级项目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三)有机肥加工利用。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为依托,建设得胜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置中心,将秸秆制成有机肥料进行还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州市 泸县生态环境局 泸县政协十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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