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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泸县第十届三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6 17: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蒋昌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助推全县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是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网底,承担着最基层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村级卫生队伍建设工作,落实相关政策,采取了一些措施。

一、加强村级队伍补充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四川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加入乡村医生队伍,近三年来共合格注册153名;探索实施“镇聘村用”,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统筹调配使用,到村卫生室开展工作;鼓励居住在农村的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

二、加强服务能力提升

多渠道、多方式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镇级防保站每季度开展培训,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民预防保健内容;组织乡村医生参加每月一次的泸州市基层卫生高质量远程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全民预防保健工作等内容;结合上级项目培训工作,开展乡村医生和骨干乡村医生的培训,我县共有3名骨干乡村医生和319名乡村医生参加培训,内容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市级依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开展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工程,我县共派出130人参加乡村医生培训。

三、加强绩效考核

为加强对全县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我县2018年先后制发《泸县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与资金分配办法(试行)》和《泸县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指导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考核内容包括机构规范化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满意度等内容,由镇(中心)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当地实际进行细化。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以考核为杠杆,提升村级工作质量。

四、加强质量控制

县级制发《泸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控手册(2018版)》,镇级按照质控流程、质控方式每月对乡村医生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日常质控评价和定期质控评价,对质控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通报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落实,有效提高村级公共卫生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五、加强待遇保障

按照《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乡村医生、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4〕95号)文件精神,我县从2014年开始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按照每工作一年每人每月补助4元的标准,给予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我县于2017年在泸州市率先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财政补助为个体参保人员最低档缴费额的60%。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村级服务能力提升,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筑牢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网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 杨玉华       

联系电话:0830-8188713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6日

泸县卫生健康局 政协 泸县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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