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协200号关于亟需对我县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新建完善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污水处理设施经过多年建设,已形成覆盖一二级场镇,并向农村延伸的格局。由于建设起步早,设计标准偏低、体量大、建设资金缺乏等多种原因,现存污水处理设施达不到现行环保标准、管理维护跟不上的现象日益凸显。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关于坚持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近两年,按照“县级主导,镇(街道)主体,全域统筹,全面覆盖”的原则,我县对标补短,制定了《泸县全域污水治理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加快了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组建机构,明确任务
(一)顺应形势,组建机构。
2018年,市级层面污水行业主管部门由市住建局划转市城管执法局,与之对应,在泸县的三定方案、机构、人员编制未作相应调整的情况下,县政府安排由我局接管污水处理行业主管工作。为顺利开展污水治理工作和推动项目建设,2019年3月,我局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市容市政股抽调了7名同志组建了污水治理办,负责污水治理全面工作。2019年10月,又从汇兴公司抽调了一名经验丰富的同志指导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至此,我局才基本完成了污水治理机构组建。
(二)摸清家底,明确任务。
机构改革前,住建、环保、水务、农业农村等单位均建成了一定体量的污水处理设施,各单位的市级垂管部门又根据行业需求安排了不同的建设任务,导致了建设任务相互交叉、上报数据口径不一的局面,给我县污水治理工作决策带来很大困扰。
为解决上述问题,2019年3-4月,我局会同住建、环保、水务、农业农村对全县20个镇(街道)的污水处理厂、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现状及需求做了详细调研,内容涉及建设情况、管理运行情况、建设需求、建设时序、资金投入等,形成了较为完整和翔实的基础资料。2019年5-6月,我局多次向县、市领导汇报,通过协调会、推进会等多种会议形式,讨论各单位建设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实施性,形成了省、市、县各级,县内各单位共同认可的建设目标,为下一步精准实施项目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规划引领,项目支撑
(一)统一规划,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体考虑。
由于我县幅员面积广、人口分布散、城镇化进程不一致,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求和建设时序未作统一规划,导致污水管网覆盖面不足、市政管网建设进度跟不上城镇发展速度、管径偏小不适应城镇发展需求等问题。
为保证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有效发挥作用,我局将县城建设和乡镇建设结合起来、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将地上建设和地下建设结合起来、将存量改造和新增发展需求结合起来统一考虑,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同区域同类别的同步实施。通过统一规划,整体考虑,既解决了不配套的问题,又解决了重复建设的问题,还能节约财政资金。
(二)分步实施,根据实施紧迫性分步完成建设。
根据环保要求,分析评判项目建设紧迫性。按照“急需先建,未建先谋”的原则,分步有序完成建设。一是计划投资9000余万元,实施泸县2019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对县城濑溪河、九曲河沿岸截污干管进行改造,首先解决“沿河截污干管脱落和管网老化破损堵塞严重”问题,保证截污干管输水功能,杜绝污水直排。二是实施雨污分流项目,解决“管网错接乱接”的问题。特别是针对错接乱接问题严重的祥和社区、西苑社区,计划通过EPC招标模式,将排查、设计、采购、施工统一交由有资质、有实力的中标单位实施,在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同时,尽快提高濑溪河和九曲河水质。
三、建管并存,长效治理
(一)严格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我局作为污水治理牵头部门,在项目建设中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全程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一是认真组织设计评审。我局牵头实施的泸县2019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后共经过三次专家论证、一次专委会和一次规委会评审。经过优化设计,解决了“管道标高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同时也使设计更科学,更符合实际。二是严格控制材料质量。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对进场的材料严格做到“一过硬”(即产品质量过硬),严格材料验收和报监报验,坚决杜绝劣质材料进场。三是严格监督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二坚持”(即坚持按图施工,坚持按规范施工)的方针进行施工,做到责任到人,思想到位,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萌芽状态。
(二)加强管理,保证治理效果。
1.落实责任,明确部门职责。根据泸县委办〔2019〕4号文件精神,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污水治理攻坚战行动工作,拟定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泸县2019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泸县全域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前期业主为四川泸天化龙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后期由于该公司资金等原因申请退出项目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由我局作为项目业主,重新按照招投标程序,确立施工单位实施项目建设。目前,乡镇管网已完成42.74公里,占总任务的74.98%;县城管网已完成9.85公里,占总任务的32.83%。县城九曲河、濑溪河沿岸截污干管已完成图纸设计,正在图审;招投标已开始编制招标文件。16个二级场镇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完成,正在抓紧实施招投标的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完成市上对我县的目标考核。
此外,根据泸县府办发〔2018〕143号文件精神, 我局是城镇污水处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县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和管理。县生态环境局是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达标排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镇排水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场镇排水系统及其管网建设。多部门通过有效衔接和配合,共同完成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
2.全面实施排水证制度。我局作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泸县府办发〔2019〕42号精神,将进一步全面做好排水许可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排水许可证核发工作,规范城市污水排放行为。目前,我单位已收到排水证申请资料80余份,成功办理排水证20余份。我局将继续广泛开展宣传,继续加大惩处力度并督促排水单位及时整改,从源头杜绝偷排乱排行为。
3.多渠道争资争项保证项目建设运营。针对建设管理维护资金紧缺的问题,我局已多渠道开展争资争项工作。一是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工作,拟申请资金1800万元用于解决濑溪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开展地方政府项目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拟申请资金82100万元用于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我局正在会同金融中心积极对接农发行等争取融资贷款,拟包装项目总投资16亿元用于雨污分流改造。
4.加强日常管网维护。目前,县城市政管网由我局下属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负责维护管理。市政工程服务中心现有专业维护人员20余人定期对管网进行巡查、疏通、维修和抢修。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管网在不断延伸,对管网的维护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我局将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满足管网的日常维护需求。此外,我局正在积极探索管理新模式,与意向性单位对接污水处理设施投建运管一体化事宜。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交由有资质、有能力的第三方运维,有望解决政府部门运维不专业、成本过高的问题。
我局将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以兢兢业业的态度,做好全县污水治理工作,搞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打赢碧水保卫战,为建设幸福美丽泸县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詹飏
联系电话:18113576883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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