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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泸县第十届三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6 16:46:07 浏览次数: 【字体:

邱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泸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泸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抢抓机遇,创新举措,坚持优化政务服务,强化金融服务、人才引进,激发投资活力。截止2019年6月底,泸县在册民营经济组织39850家,同比增长16.41%(其中:私营企业7310户,同比增长16.94%;个体工商户32540户,同比增长16.29%,),注册资本金约641.39亿元,同比增长14.18%。2019年上半年,泸县民营经济增加值108.3亿元,同比增长3.1%,占全县GDP总量的67.6%;实现民间投资47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9.7%。民营经济已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增加财政收入的主来源、吸纳社会就业的主渠道。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多层次、多途径开展调查研究,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全面梳理政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制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泸县委发〔2018〕25号)。去年7月、9月,分别召开建筑业发展大会、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各方共识、汇聚发展活力。二是规范招引政策。县投促局牵头编制的泸县府办发〔2019〕36号《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通知》、《泸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泸县府发〔2017〕24号)。《招引工作流程》中对项目评审做了进一步的规定,要经过准入论证、专家评审后才能入驻。泸县人民政府还出台了《关于促进园区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的议事纪要》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制定公布《泸县行政权力清单目录》,保留行政权力5322项,编制责任清单5322张,涉及责任环节39251个,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项。二是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下放行政权力167项,取消证明事项18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大项260项、小项705项。按照“四办清单”要求,梳理公布“马上办”313项,“网上办”235项,“就近办”36项,“一次办”285项。制定规范统一的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按照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要求,修改完善一体化平台事项基础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并逐步提高网上办理率。全县认领事项1479项,认领事项网办率100%。四是着力解决用地、建设审批难。全面梳理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中的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形成审批事项清单,逐项制定事项取消或调整后的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措施,到2019 年上半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 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一季度已核费待出批文面积930亩;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报省政府待批面积1778亩;已通过省厅各处室初审和处务会待上厅务会面积1606亩;待省厅各处室初审面积120亩。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项目用地200亩(使用指标169亩)。

(三)落实减税降费,降低经营成本。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进“营改增”政策落地,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培训,切实减轻企业税负。今年,清理因政策滞后造成纳税人多缴税金8236余万元。二是降低企业社保费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今年5月1日起由19%降为16%。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至0.6%,今年以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减少1302万元。工伤保险费率从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实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其中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政策自2018年8月起由原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2.6‰下调为2‰。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轻社保费4600万余元。三是规范涉企收费。编制并公示《泸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泸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泸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四是深化要素改革。推进电力“同网同价”改革,每年企业节约电费支出4000万元。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对新增日用气3万立方米以上天然气工业用户,享受直供气政策。

(四)强化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题。一是推动融资平台建设。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定期不定期开展银企对接。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设立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风险基金2000万元、过桥资金2000万元和产业发展基金。二是创新融资产品。利用“政采贷”“税融通”“银税贷”“云税贷”“融e贷”等产品,持续为民营经济提供资金支持。过桥资金累计周转贷款6.84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9亿元。四川溪河两岸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与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完成签约,泸州瑞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专利权质押融资1300万元。三是优化金融生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被动为主动,送金融政策上门,指导企业开展融资,降低融资综合成本。今年以来,新增贷款综合成本同比下降15%左右。

(五)强化企业培育,提升市场竞争力。一是不断加大企业规模化发展和创牌培育力度,近几年来,培育出了刘氏食品、川香绿茶业、后湾龙眼、海潮李花生等一批带动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强的民营企业,创成功了四川名牌12个、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3个、地标2个、涉农品牌99个、无公害农产品15个、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7个、“三名”商标40件。二是对县内一批优秀的企业家和贡献率大的企业进行推荐、表彰激励,不断赋与其社会地位,激发创业能量,科瑞德制药、景宏医疗器械公司先后评为全省优秀民营企业,刘氏食品、新康意公司评为全市优秀民营企业,获得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5名企业家及技术骨干评为“劳模”。

(六)推动维权服务,保护企业权益。一是完善服务机制。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挂泸县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牌子,设立金融服务、投资咨询、税务服务、维权投诉、法律服务五个中心,强化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1+5+1”(以县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为主,“金融服务、投资咨询、税务服务、维权投诉、法律援助”五个中心提供专业指导,拓展一条“民营企业维权服务通道”网上服务)服务机制。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民营企业“部门联系群”“企业服务群”等网络联系平台,成立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通“民营企业维权直通车”,健全维权信息收集、分类交办、限时办结、定期反馈机制。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办案原则,提前介入,及时受理,现场调解。三是解决遗留问题。采取责任到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7件。

(七)推动非公党建,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全县有非公企业党组织达159个,其中党委2个,单建支部141个,联建支部16个。组织召开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会。利用“泸县非公党建 先锋力量”微信群、“泸县非公党建”微信公众号推送党员学习内容,推动企业党员下载“学习强国”APP自主学习。新建厦门泸州商会泸县党支部、龙城商会党支部。8个非公党组织和6名非公党务工作者受到表彰。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2016年起,已有6家企业被评为“示范企业”,19家企业被评为“达标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提升了民营企业家的管理行为和水平,对企业发展方向有了新的、准确认识和定位,并在当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何稳步、健康、向前发展提供了参考。

(八)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民企践行社会责任。一是积极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参与省、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其中:四川景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授予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公司董事长陈刚被授予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集中宣传非公经济代表人士11名。四川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易定渊等5名企业家和技术带头人被评为泸州市第九届劳动模范。引导会员企业和在外民营企业家带头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平安泸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二是持续推进“百企联百村”工作、藏区“千企帮千村”活动,捐款捐物50余万元。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捐赠10万元用于关心支持下一代工作;成都泸州商会、泸县龙城商会向宜宾市地震灾区送上捐赠爱心物资5.3万元;泸县龙城商会、泸县女企业家商会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到社区、学校、敬老院开展帮扶活动,累计向公益慈善事业捐款捐物60余万元。

二、下步打算

(一)引导企业加快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在实施创新驱动上下功夫。依托县内特色和比较优势实施品牌化、系列化和企业规模化、集群化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积极引进和大力推广新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工艺和小规模生产能力,改造中低档生产线,延伸产业链,整合现有企业资源,做大做强做优民营企业,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继续抓好稳增长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大力推进中央、省、市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实施细则,落实税费、融资、交易、社保、人工、物流等系列优惠政策,严格实行差异化的工业用地区域开发政策和奖励政策,全面降低民营企业融资、用地、人工、物流等成本。同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支持,加大调研指导力度,跟踪掌握稳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研究和完善政策措施,发挥政策效应,实现政策与企业互动,促进企业与地方经济的共同发展。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全面实行“证照联办”、一网通、小时清单制、“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改革以及金融“店小二”、快递送达等提速模式,对企业落地、项目落地实行“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审批,让客商真正体验到“最多跑一次”、零上门、零跑路的便利。规范市场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建立涉企综合执法平台,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选择性执法。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企业项目投资负面清单及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行政审批网)建设,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健全“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督,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让民营企业彻底告别“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四)着力培育风清气正的新型政商关系,关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下步工作中,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与民营企业家交朋友的热潮,引导全县干部与民营企业交往做到既有底线又有红线、有边界,更有作为、有担当,真正落实好“亲”与“清”要求,大力营造“亲”在行动中、“清”在骨子里的良好风气。同时,以温州“新四千精神”(千方百计提升品牌、千方百计保持市场、千方百计自主创新、千方百计改善管理)为榜样,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家培训制度,积极引导、组织民营企业到沿海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现代企业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县域民营企业家综合管理素质,积极创造环境帮助民营企业引进企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让县域内民营企业家成为创业的带头人、改革的先行者、守法的经营者。

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精神,加强与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努力营造利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队伍成长的社会环境。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家满腔热情地支持地方发展,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构建起我县“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杨黎;联系电话:13649041387)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0日

泸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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