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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泸县十届二次会议1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8-05-15 11:0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交通运输局

对政协泸县十届二次会议154号提案的

答      复

 

县政协委员福集镇联络组: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面开通城乡公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的地方设置了站牌但未开通公交车。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规划与发展,对已纳入规划开通公交车的道路要先设立公交车站牌,按照统一规划分步,投运开通公交车。对于提前设立站牌暂时未开通,是由于宣传解释不到位,导致老百姓误认为就可以开行车辆运行。今后我们将努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从2016年底到2018年第一季度,我县完成了2200多公里“社社通”道路的建设,全县20个镇(街道)251个行政村实现镇、村、社(组)通畅率“三个100%”,基本实现“社社通”水泥路。

三、进一步完善城镇公交营运补贴财政保障机制,一方面我所将加强对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培训学习,特别是公交运营补贴以及保障机制的宣传解释。嘉明运行的金杯车车辆车辆属于农村客运班线,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了农村客运相关政策补贴。至于运行隆昌的车辆属于市际客运班线车辆,对于车籍属于泸县的车辆我们将争取相关政策补贴,车籍是外市、区、县的车辆按属地交通部门的政策执行。

四、关于完善保障机制,我县已经制定了《泸县城镇公交财政补贴考核办法(试行)》(泸县府办﹝2018﹞28号)。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补贴标准运行车辆按规定组织考核,并及时兑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5日


泸县交通运输局 政协 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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